省会商业银行营业时间将统一
- 发布时间:2016-01-08 02:29:43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张 缘) 记者从河北省银行业协会获悉,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行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河北省银行业协会即日起下发行业公约,统一省会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对外营业时间。
公约约定,自2016年2月7日起,省会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将实行统一的对外营业时间。其中,正常工作日营业时间为9:00至17:00。公休日及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营业时间为9:30至16:30,同时固定安排一定比例的网点对外营业,并做好对外公告。春节期间的营业时间为10:00至15:00。其中除夕至初二全部网点不营业;初三至初六安排一定比例的网点营业。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另行约定。
据介绍,公约适用于各商业银行(含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石家庄市城区人工营业网点。在公休日、节假日,各银行将根据营业网点布局,合理安排对外开门网点和营业窗口。各银行的社区银行,医院、商场周边的特色网点等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外营业时间。实施前各银行将统一更换对外营业时间告示牌,提前做好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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