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假期五成消费投诉涉手机家电

  • 发布时间:2016-01-05 14:29:39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阳阳通讯员翟玉红杜陶羽)昨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假期济南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150件,其中,关于手机、家电的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五成多,商家促销活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

  据济南市工商局统计,元旦假期期间共受理消费咨询60件,消费投诉84件、举报6件。在消费投诉中,作为传统投诉热点的手机和家用电器依旧占据投诉榜首位,其中涉及手机的投诉达28件,反映电视机、冰箱等家用电器延迟送货、维修滞后等问题的投诉有18件,手机、家电投诉量占到总投诉量的55%。

  商家花样繁多的打折赠券促销活动,和“随机应变”的现场解释,令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节日期间,工商部门共收到8件针对促销活动的投诉。消费者王女士看到一家电卖场打出“购满三件折价10%”的促销活动,但在选购三件家电付款后,只获得了购物款10%的会员积分,商家要求只能用于下次消费抵扣货款。消费者张女士消费满100元,按照商家“满100赠100”的促销活动拿到了100元消费赠券,却被告知必须下次消费再满百元以上,超出部分才能用赠券抵扣。而除了商家对于用券消费仅限下次、诱导消费的情况,还有消费者遇到对于抵用券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限,全凭销售人员现场解释,众口不一的问题。

  据济南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商家在广告宣传中对赠品赠券模糊处理的情况,新《广告法》作出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遇到商家不公示促销活动细则、随意变动优惠标准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