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买房纠纷收到法院判决书:名字被写错 日期也穿越
- 发布时间:2015-12-31 17:0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的程先生去年和妻子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过户手续出现问题,和房产中介发生了纠纷,随后被中介起诉。前几天,案件终审判决出来了,程先生收到了法院寄过来的的判决通知书,维持一审判决,要求程先生的妻子向中介支付1万4千元服务费。
比驳回上诉请求更让程先生郁闷和不理解的是,这份判决书上,多次提到与本案并不相关的所谓“被上诉人”名字,还把“特别”写成了“特号”,而且还出现了“20151年”这种严重“穿越”的年份。此外,这份判决书并没有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面对媒体质疑,该案审判长表示:“不好意思,确实是弄错了,不过没事,要么重新出一份,要么给当事人出一份补正裁定。”
审判长的补救措施,说得轻描淡写。然而,法院判决书涉及当事双方的利益,原本应该字句斟酌,十分严谨。如今,这样一份就连当事人名字和日期都没搞清楚的判决书,让人质疑的,并不仅仅是当事法官的语文水平;恐怕就连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也会让当事人和公众,在心里画一个问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