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指定医疗机构公示
- 发布时间:2015-12-25 08:29:40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方便本公司客户、使之享受到规范、及时、高效优质的理赔服务、现将2015年度指定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
三六三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机关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成都誉美医院 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 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建筑医院武侯区人民医院(武侯区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国防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成都现代医院 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防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川何氏骨科医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铁路局分局医院四川天祥骨科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联勤部机关医院 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
成都金沙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成都市城区外的区(市)、县指定的医疗机构按本辖区各区(市)、县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公示为准。
以上指定医疗机构所属的指导、辅导或教学医院分院、社区医疗服务点、门诊医疗点等不属于“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内。
以上指定医疗机构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特别提示:客户可拨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本公司2016年指定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