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僵尸企业”
- 发布时间:2015-12-24 05:15:02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年终岁尾,国内经济立新破旧已到紧要关头,来自高层的清理“僵尸企业”的声音格外频繁。
????近日,工信部对汽车行业的“僵尸现象”亮红灯:92家车企被工信部一份“特别公示”名单“曝光”。公示公告称,连续两年销量为零或极少的汽车企业将被公示,且两年之内不再受理这些企业的新产品申报。
????什么样的企业是“僵尸企业”?“僵尸企业”是指一些效益不佳、扭亏无望,主要依靠银行支持和政府照顾而勉强生存,且难以顺利退出的企业。
????尽管“疾病”缠身,但大量“僵尸企业”并不甘心“放弃治疗”。在中部某省份,一位煤炭行业人士指出,目前国内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动力煤的平均价格从800元一吨跌至300多元一吨,企业都在亏损。“但大家都不停产,都在撑着,亏损也不敢停产。因为一旦停产,市场份额下来了,银行会催要贷款,职工发不出来工资,死得更快。”
????“僵尸企业”占用大量资金、土地等宝贵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继续扩大生产,不愿退出,打乱了行业调结构、去产能、降亏损的节奏。
????这其中,又有何“内情”?
????仔细观察,大量的“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恐怕与地方政府的补贴、银行贷款的“供养”等密不可分。实际上,对于一些“僵尸企业”,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还千方百计地为其“续命”。
????一方面,企业无法通过减产、停产、转产来进行自发调节,因为短期和长期负债都太高,一旦转身,前期地方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土地赠予、金融扶持等方式给予的投资都会“打水漂”;另一方面,企业拥有大量职工,同时占据大量信贷资源,被“绑架”的地方政府和银行只能继续“输血”,给予企业补贴。
????据了解,目前,在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僵尸企业”相对集中。企业规模较大、产品附加值较低、行业产能过剩,是“僵尸企业”的共同特征。而市场之外的人为因素,最终使“僵尸企业”陷入了“死不了、活不好”的怪圈。
????化解过剩产能,这是走到转型升级关键节点的中国经济必须直面的问题。在我国,以前去产能的主要方式是政府主导行政干预。但问题是,“僵尸企业”归根结底是产业扶持政策和行政干预去产能方式的产物,继续以这样的方式处置“僵尸企业”不会有实质性的效果。
????近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提法,不仅为化解过剩产能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也为下一步攻克这一难关提供了有效路径。
????从解决“僵尸企业”入手,加快清理退出,实际上正是化解产能过剩、深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目标在于提质增效升级。这也正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和必要环节之一。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具体到“僵尸企业”的处理上,就是减少行政干预,让政府退守本位,把“僵尸企业”交给市场,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就清盘淘汰,还有市场竞争力的就重组。
????从法院司法实践看,当前企业破产、“僵尸企业”处置有“三难”:一是破产启动难,二是破产协调难,三是审理难。专家认为,当前要进一步提升依法对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实践表明,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推动转型升级、治理产能过剩过程中,重视运用兼并重组特别是实施破产,从而实现优胜劣汰。
????“僵尸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在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还应将处置“僵尸企业”与引导地方产业升级结合起来,防止风险递延,以优胜劣汰引导经济健康发展。
??? 新闻观察员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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