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遗产公证两年后反悔 公证员当起“和事老”
- 发布时间:2015-12-24 04:32:45 来源: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办公证”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普通群众生活中,大家逐渐意识到,在生活和工作的一些大事件中,公证都为我们起着“防火墙”的法律效力作用。随着群众需求的日益提升,武侯区公证处不仅在质量上严格把关,还为群众提供了暖心的便民服务。
放弃遗产继承又反悔
老太要“撤销”公证
“两年前办理的公证,能不能反悔?”今年11月的清晨,年逾80的周老太步履蹒跚地来到武侯公证处,满脸愁容的她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看见迎上前去接待她的公证员,便着急地问。原来,老太太的儿子两年前遭遇意外去世,她和儿媳在该处办理了儿子名下的房产继承公证。由于当时儿媳承诺以后一定尽孝养老送终,她这才签署了放弃继承声明书,把房产公证到儿媳一人名下。
“当时想到她对我还不错,又生了一个孙女,给了她,也就是给了孙女。”周老太老泪纵横地说:“后来没想到,儿子才走了两年,她对我就换了一副脸孔,原本孝顺懂事的孙女在她的影响下,也不怎么来看我了。”周老太哭诉,去年以来儿媳完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不时与她发生争吵,态度的转变让她感到既痛心又悔恨:“当时真不应该放弃继承,现在还得看人家脸色!”于是,感到心灰意冷后,周老太想起从前在武侯公证处办理的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想来问问公证员可否重新办理。
公证员告诉周老太,对放弃继承反悔的,应在遗产分割前做出,遗产分割之后就不能再反悔了,因为当时办理的继承公证书已对遗产进行了明确分割,依法出具并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周老太无权要求撤销公证书。武侯公证处主任李璇向记者介绍,即使是在遗产分割前反悔,也需要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其他人不同意的,如果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正当理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周老太不解,自己放弃继承是以儿媳孝顺为前提条件,现在儿媳失信在先,自己难道就不能反悔吗?然而公证员解释道,放弃继承权是对既得财产权利的自愿放弃,不能有附加条件。
“当时老太太听了这样的话,有些不能接受,我们公证员反复地为她做思想工作。”李璇说:“但是这样的事,单纯开导老太太是没有用的,按照法律程序,我们告诉她可以去起诉。然而对于一个已经八十几岁的老年人,不论从能力还是身体上,都无法做到。”于是,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李璇带领同事们选择了当起“和事老”——做调解。
公证员做“和事老”
讲法律也要讲人情
“我们选择了先与周老太的儿媳取得联系,告知了她有这么一件事,希望她能出面,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但是没有想到,儿媳李女士的态度非常强硬,不愿意配合我们工作。”李璇回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周老太回家后,他们婆媳间的矛盾加速“升级”,甚至还发生了抓扯,老太一气之下打了110。“我当下决定这个事不可以再拖了。”完成繁忙工作后的李璇,带着同事主动加起了班,辗转联系到了周老太的孙女小吴。
李璇说:“我们从孝顺和传统道德方面劝说小吴,并且到她单位,通过她单位的领导对事情闹大扩散对她的影响方面做了工作。”经过李璇与同事接近一周的奔波和苦口婆心的劝说,这件事终于平息了下来,李女士向周老太承认了错误,周老太也答应多多理解儿媳,两个人和解。
李璇说,一般说来,公证之后的反悔,当事人可以提出复查申请。“我们的公证在程序上或法律上都不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程序我们是应该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但如果对于周老太这样的群众,我们告诉她,你去找法院,她会感到更加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我们不愿意把事情一推了之,还是尽力多做协调解释工作,希望矛盾及时化解。”
80%公证事项7天内办结
“四个承诺”便利实在
“群众的需求为第一要务。” 李璇对记者说,这句听起来很“冠冕堂皇”的话,是武侯公证处真正在坚持的东西。今年,为了提高服务的质量,武侯公证处给了群众四个承诺。
“首先我们缩短了办证时限。对材料齐全的委托、声明等公证尽量当天出证,对当事人急需的涉外公证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还有对本区重点企业的招投标相关公证都当天出证。”李璇告诉记者,公证处80%的公证事项在7天之内办结。为了增加接待量,避免群众往返奔波,武侯公证处延长了服务时间。中午12点前和下午5点前已受理的公证,下班后仍然继续办理,还常常占用休息时间调查核实。为了避免残疾人、病人和高龄老人在窗口排号久候,针对他们开辟了特别窗口,优先咨询、优先受理。同时,武侯公证处提供了上门办证的服务。“虽然窗口业务繁忙,人手不足,但是仍然对有特殊需要的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李璇说,有时候一个月就要提供上门服务近10 次。
说到这四项便民服务,李璇说,说得书面点,就是提升了公证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但更让她感到自豪的是,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高度肯定不是随便说说的。前两天有一位80岁的老年人到我们这里申请公证,当时材料不齐,公证员告知他材料后,主动给他说,因为他岁数大,一个人在成都居住,可以上门为其办理公证。”李璇告诉记者:“后来,我们的公证员发现,在上门前,大爷专门将房屋打扫了,说害怕有味道,还买了花露水喷屋子。公证员把证办了之后,大爷特别感激,还给公证员鞠躬,把公证员搞得很是感动。这些说来,就是成就感,是工作的动力,也说明我们的便民服务是实在的!”
群众的肯定,体现在什么方面?李璇说,除了夸奖、感谢,她感受更加深刻的,是群众的信任。今年3月9日到10日,在武侯区房管局二楼会议室,武侯公证处对武侯区2014年第二批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现场摇号和选房确认办理了公证,确保了180余住户租房选房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根据履行十项承诺,对该次公证费予以了免收。“廉租房摇号的过程中,群众特别关心的就是,公开、公平、公正。一看到我们在现场,对摇号结果进行了公证,有许多群众就觉得放了心,这种信任的感觉,就是来自于我们一直以来工作质量所赋予我们的形象。”
记者了解到,武侯公证处20余年来,业务上都是“零差错”,没有一起因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需要撤销的案子。而下一步,武侯公证处也会在继续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将窗口服务提升到“更快、更精、更准”的标准。
本报记者 王虹 王静宇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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