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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仁大道(迎宾大道—金沙大道段)中型(含)以上货车限时禁止通行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5-12-23 08:32:59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我县汇仁大道车流量剧增,交通拥堵严重,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反映强烈。为缓解汇仁大道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南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汇仁大道(迎宾大道—金沙大道段)采取中型(含)以上货车(指黄牌大货车)限时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为保障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通告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汇仁大道(迎宾大道—金沙大道段)中型(含)以上货车每天7:00~21:00禁止通行(抢险救灾军警车辆和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原经由该路段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可选择在非禁行时间通行或选择从小蓝大道、富山大道等道路绕行,或自行选择合适的线路绕行,对违反规定在禁行时间内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理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沿线各有关单位要提前作好调整。2016年1~2月期间为宣传、教育阶段,2016年3月1日起将正式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在禁行时间内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特此通告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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