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险企抢滩个人税优健康险
- 发布时间:2015-12-17 09:31:4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欧阳进权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上周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决定从明年元旦起在包括福州在内的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详见本报12月12日4版)。记者昨日从福州保险业界获悉,多家保险公司正设计税优保险方案,本月下旬将推出税优健康险。
税优保险即将亮相
此次税优健康险需要单独设计,各家险企已积极响应。
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健康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产品正在研发与报备过程中,税优健康险还需要监管部门审批,预计部分产品有望本月下旬亮相。
截至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向市场展示税优产品,并表示明年1月1日起售。此前保监会牵头制定出税优产品的示范条款(分A、B、C三类),而这三种示范条款相当于最低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医疗保险的承保条件、责任范围或提高保障水平。
记者注意到,税优健康险的保障责任范围更广: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同时税优健康保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年保障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累计保障额度不少于80万元,且每年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如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报销比例更高还可抵税
“税优健康险将更好地补充个人医保。”阳光人寿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医保覆盖面广,但保障额度不高,且设有医保目录,不保目录外的费用。税优健康险规定: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阚小冬指出,基本医保设有报销目录和一定的自费比例,大多情况下不能得到100%报销,税优健康险可理赔自费部分,因此将更好地扮演基本医保的补充角色。
它更大的看点还在于——购买税优健康险的人,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加上每个月最高200元的税优健康险抵扣额,无需缴纳个税的工资起点相当于调高到3700元。
医保余额尚不能买税优健康险
今年10月起,福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用来购买商业保险。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通知,允许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在预留其中5000元后,剩余部分可以在榕城药店刷医保卡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记者采访中获悉,医保账户对接的健康险与税优健康险略有不同。个人所得税试点的税优健康险比较特殊,现有的商业健康险产品不符合要求,需要由公司另行设计开发,目前具体包括哪些种类暂不明确。
福州保险界多名人士告诉记者,市民用医保账户余额可直接购买4家公司的12款健康险,其他险种今后能否购买取决于政策是否覆盖,比如税优健康险出来后,在现有4家试点产品基础上新增税优健康险产品,税优健康险才可用医保余额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