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再也不能任性了
- 发布时间:2015-12-15 07:32:59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食安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民意 拟网售食品未公开商户信息最高罚20万
长春晚报记者 谷迪
日前,国家食药监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内容,首次明确了网售食品的抽检标准,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需备案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网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入网商户信息的,或面临20万元罚款。“如果草案实施了,以后就可以放心在网上买好吃的了。”喜欢网购小食的市民宋女士说。
资料图片
以后在网上卖吃的都得有证了。
最严标准
商家信息该晒的必须得晒了
这份食药监总局自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新规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达到200条。
对于网售食品,草案有了最新说法。在食品生产经营部分,草案的第60条至62条新增了业界最为关注的网络食品交易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地址等信息向平台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平台上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查询。值得注意的是,草案特别要求,应当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信息。
草案规定,商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
同时,草案规定,网售食品和线下抽检要求一样,抽检不合格的网售食品应当及时下架,停止流通。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又无法取得联系的,草案规定,可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移除其网上食品销售信息,并暂停提供其网上交易服务。
另外,根据草案规定,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消费者和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查询。如果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也需在网站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针对《意见稿》,记者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草案内容也未最终确定,草案实施,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工作。”工作人员说。
商家回应
有点儿难 需要时间办理证件
草案规定,对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应当与其实体交易的许可范围一致。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地址等信息向颁发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此,记者采访南关区消费者协会的鹿秘书长,他表示,我市会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执行,第三方平台销售食品,必须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这样一来,在网上出售食品不是谁想卖就能卖的了。
随后,记者浏览几大电商网站发现,部分网售的食品目前还未在商品信息中标明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采访中,部分商家向记者表示,如果一旦草案实施,他们需要一定时间办理证件。“我们的食品制作流程都在网上公开的,所选用的食材也都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新标准实施,以后就不能想卖啥就卖啥了。”在网上卖蛋糕的店主表示,草案对购买者来说是好事儿,但是对我们经营者来说会有一定的困难。
“我对这个草案还不了解,但是,一旦真的实施了,我得考虑要不要再继续销售了。”网售“美脑核”的店主说,自己做网售零食快一年了,当时就是考虑能多挣点钱,如果真的实施就打算放弃网售,转到实体店,因为实体店的一切证件都是齐全的。
市民反应
新标准实施 网购食品放心了
新标准的实施对一些“吃货”来说是一件极好的事儿。“我最愿意在网上买各种甜品吃了,既便宜又可以定做样式。”市民孙女士说,自己每周都会在一个固定的网售甜品店买一种小甜品吃,那家店的东西都是店主亲手做的,觉得比实体店的要干净,但有时也会有一定的顾虑。“虽然是现做的,能保证新鲜,商家都用了什么材料、材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就不知道了,新标准实施后我就能放心吃了。”她说。
而市民于女士表示,自己经常会在网上买零食给孩子吃,但是每次买的时候都担心会有食品安全问题,所以买的时候都是同样的食品找好几家。“如果实施新标准,以后买什么都放心了,也不用花费时间找那么久。”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