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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政策:与父母同住可少缴所得税

  • 发布时间:2015-12-10 15:2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与父母同住或减少所得税

  深圳晚报讯 (记者 罗典)

  尽管深圳一再强调“年轻”,但随着越来越多年轻人涌入这座城市添砖加瓦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了新一轮的养老压力。7日,深圳市民政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民意。意见稿提到“十三五”时期,预计到2020年,深圳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将增加40万人,常住老年人口数会有76万人,深圳市将进入老龄化社会。

  硬件加强驱动养老事业发展

  到2015年底,深圳市养老床位将达到8000张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但是,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多人等候,民办养老机构因为条件简陋、功能单一而空置率高、门可罗雀。

  意见稿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将完善养老硬件设施体;同时立项规划深圳市养老创新工程。在公布的《“十三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工程推进表》中,2016年,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可竣工,同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也将投入使用,近1000余张床位可供市民申请。到2020年,深圳市将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全市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同时,深圳市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享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层级类型、轮候顺序。

  除了传统养老方式外,深圳还将成立机构,建设以养老服务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和物理网络体系,为老人提供不同类型健康管理、科技养老、机能康复和家政服务,确保向90%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7%部分失能的老人提供社区养老和3%完全失能的老人提供机构养老。

  多项政策激发社会养老产业新活力

  意见稿提到,将创新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探索社会企业养老制度。未来五年将运用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发展养老。政府会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限下放至各区(新区),探索民办养老机构“区级登记、一照多址、同城运营”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土地、税费、信贷、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另外,将建立养老服务业经费增长机制。民政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业每年的经费投入增长速度,不应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共同发展养老事业,形成民间资本、慈善基金、彩票收益等多元财力投入机制。

  与父母同住或减少所得税引热议

  此外,深圳还将探索老年人财产养老新模式,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以养老为目的的老人转让住房有条件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这一意见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点赞,称这是鼓励儿女尽孝的好政策,是年迈父母的福音。与此同时,这一意见的倾向也引起了争议,有网友认为针对目前居住资源而言和父母同住至少需要三室一厅的户型,鼓励子女和父母同住在深圳无论是住房硬件还是子女主观选择操作性都难达到。

  拥有5年从事养老服务经验的杨女士告诉记者,这条意见是给子女更多的选择空间,鼓励子女和父母同住符合老人的真正需求,也是减少政府社会养老压力,从伦理和健康角度来说可以接受。但是,由于深圳的人口情况较为复杂,判定标准是按照和父母同住的子女数还是父母数为参考,或者按家庭扣税都值得商榷。如果这条意见通过,后续的配套政策的制定需要更加细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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