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检察:从严于心 全面“扫雷”
- 发布时间:2015-12-10 06:34:47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司法行为不规范堪称“雷区”,不经意便会引爆案件质量的生命;司法行为不规范也是“顽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不持之以恒地对症下药,便难以根治。全面扫雷,根治顽疾,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的新常态、必答题。
敢动真、敢碰硬、敢揭短;能查摆、能自省、能整改。栖霞区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严于心、显于行、防于远,全面扫除司法不规范行为的雷区,努力交上一份做好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答卷。
“三个为什么”向问题叫板
谈到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初期的情况时 ,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倪一斌坦言:“在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每一个干警工作量都非常大,在工作之余要挤出时间来,自我排查、自我反省,部分干警思想上认识不到位,甚至想不通。”
栖霞区检察院党组通过专题调研,在及时准确掌握办案干警的这些想法的基础上,决定“必须从思想深处扫除‘顽症’,找准‘病根’,全面清除不规范观念”。
“为什么思想麻痹?为什么行为不规范?为什么不规范行为后果严重?”今年初,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进入“动员部署、学习研讨”第一个阶段,在全院范围内的动员部署会上,栖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一斌提出这样三个问题,这三个叩问振聋发聩、直击内心。
为进一步树立规范司法理念,栖霞区检察院采取召开部署动员会、党组会、支部会、科务会等方式,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大家谈,以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件为镜,结合身边事、手中案,对照规范要求查理念、查作风、查程序、查纪律,使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恪守职业道德、铸牢思想防线,在检察人员内心打下“知规而守、知止而定”的思想烙印。
“装上探照灯”倒逼规范司法
问题查摆必须抓得细、盯得紧,力保查深查透全覆盖。关键在怎么查?栖霞区检察院从严要求:以案为镜、查深问题;开门纳谏、查全问题;压实责任、查实问题。
5月起,一场直指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司法纪律突出问题的大排查大检修,拉开序幕。为查清查实查透问题,栖霞检察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集意见建议,召开法官、公安人员、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400人次。各业务条线结合岗位实际,紧盯司法不规范问题,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弄清问题实质,找到症结所在。
专项整治,关键在落实。
动员部署大会后,栖霞区检察院即出台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提出整改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每项工作要求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一对应,列出完成时间表。
为给规范司法行为装上“探照灯”,倒逼司法规范化,栖霞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坚持运用“互联网+”思维,扎实推进网上、网下两个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实体虚拟互补,以“南京栖霞检察”微信服务号为主阵地,着力构建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三位一体的移动互联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答复”,快捷高效服务当事人。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撕不掉的“公示栏”,落实公开要求,坚持每天导出案件信息数据,每天清查本院该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防止选择性公开数据。严格依据相关规范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严禁滥竽充数。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法律文书26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915条、重要案件信息65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932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信。
“完善制度笼子”防患未然
规范司法行为永远都在路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不仅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
不规范问题,不仅要整改,更要立足于防范,从制度机制上避免重蹈覆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栖霞区检察院抓住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民行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办案重点环节,建立完善二十余项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网”,打造“硬尺子”,从源头卡掉不规范司法行为。
部署开展“对照流程节点,制定规范标准”活动,对司法过程中的所有关键点、模糊带和空白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每个条线都有“行为准则”,每个环节都有“行为指南”。出台《涉案款物监管暂行规定》,加强涉案款物扣押、冻结、移交、保管和处理工作,规范涉案款物管理。针对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实行公正执法、规范司法承诺制度和干预、过问案件情况记录登记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及时记录报告,实现案件干预有迹可查,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干扰,确保公正廉洁。制订《审查起诉阶段公开审查实施方案》、《审查逮捕阶段公开听取意见实施细则》,对于敏感案件和有分歧案件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公开审查。
确保聚焦问题、着力抓住症结、立志整改到位,眼下栖霞区检察院将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清理,制定和完善“制度清单”,要求规范到岗位、到案件、到承办人,用制度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
本报通讯员 栖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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