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游乐场私接电线偷电男子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5-12-05 09:29:33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张旭 记者 赵荣君)本市一男子办游乐场,为省电费竟私接公共线路,终被抓领刑。
张某自2010年起,在本市河东区某小区广场上经营儿童游乐场。为节省成本,张某私自从小区一变电箱内的电力公共线路接线,供其经营和生活用电。经群众举报,民警于今年4月将张某抓获。天津市电能表计量鉴定站评估显示,张某窃电金额达2.5万余元。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主动退赔了涉案赃款。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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