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机构将开放个人兑换外币电子渠道
- 发布时间:2015-12-03 08:25:3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个人在特许机构兑换外币的渠道将从线下延伸至线上。昨日,国家外管局发布《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特许机构通过电子渠道向个人提供外币预订。
《通知》称,为提高境内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水平,促进和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可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具体而言,“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是指境内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电子渠道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完成订单支付,并通过特许机构营业网点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网点提取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的业务。
《通知》指出,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应具备四项条件,包括特许机构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内特许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具有办理业务必需的管理制度、具有适合办理业务的软硬件设置和人员,以及国家外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在开办业务前,由特许机构总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所在地相应外管分局备案。相应外管分局在对辖内特许机构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特许机构可自行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
看到“兑换外币”,人们可能先想到银行,对于“特许机构”这个名称相对陌生。实际上,“特许机构”是指经外管局批准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则是指特许机构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兑换等。
在外管局今年5月公布的已经批准设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名单上,特许机构包括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宇鑫(厦门)货币兑换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名单标注信息显示,经国务院批准,外管局自2008年开展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工作。
对于人们熟悉的银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银行不是特许机构,银行已“天然享有为个人提供外币预订和兑换的资格”。据悉,多数银行已具备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多渠道预订和兑换外币的资格。而此次特许机构获准开放个人预订和办理兑换外币电子渠道,其管理规定也和银行十分近似。例如,《通知》要求,“特许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客户提供合规的网上支付渠道(如银行借记卡网银、第三方支付等)”,“通过互联网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不得突破特许业务备付金、兑换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外币现钞(含旅行支票)的提取网点原则上为特许机构自身的网点。”(崔启斌 程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