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强迫流转林地行不通了
- 发布时间:2015-12-02 07:29:37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杜君)今后,在林权流转中,用过低价格、过长周期损害农民利益,获取不正当经济效益的行为将难以为继。
12月1日记者获悉,省林业厅日前出台《河南省集体林权流转项目备案办法(试行)》和《河南省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办法(试行)》,为我省林业部门加强对林权流转行为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的有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省林地流转面积达767万亩,占集体林地6788万亩的11.3%。但由于林权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乏力,不少流转的林地没有经过专业的资产评估,导致一些林地流转的价格过低、流转时间过长,对农民承包的林地有强迫流转现象。
两个办法规定,林权流转项目和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均实行分级备案制。辖区内流转面积5000亩以内(含5000亩)或评估项目价值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流转面积大于5000亩或评估项目价值大于1000万元以上的,需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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