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大会加速推进全球碳金融发展
- 发布时间:2015-12-01 08:45:0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该会议将针对气候失常问题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一项“有目标、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提出了对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作出安排,主要目标是到本世纪末把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巴黎气候大会有可能会取得超预期的成果,势必加速推进全球碳金融的发展。因为,上述主要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要仰仗碳金融的支持。
全球碳金融市场
潜力巨大
碳金融是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分为碳直接金融和碳间接金融。碳直接金融也就是碳金融市场,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碳间接金融主要是指绿色信贷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三种市场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正是这三种机制的灵活运用直接导致了碳金融市场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那些基于碳减排义务的合规要求而进行交易的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交易政府分配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排放证书或排放许可证。这样一来,“减排可以赚钱”和“出钱可以购买减排指标”使得供求双方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最终结果就是国际减排任务的完成和治理大气环境目标的实现。
在碳金融市场上,除了供需双方企业之外还包括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它们根据各自的业务定位和需求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随着排放交易计划和监管措施的实施,碳金融市场已成为当今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球范围内逐渐形成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分割的区域碳金融市场。从未来发展看,根据彭博新能源金融的预测,2013年-2020年,全球碳信用供给将达到31.30亿吨。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金融市场潜力巨大,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市场。
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碳间接金融也就是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各国的或国际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对研发和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的金融政策手段。
为了便于各国商业银行有效执行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这种机制的可操作性,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等9家银行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制定出了一个世界金融机构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行业基准,称为“赤道原则”。赤道原则要求银行在项目融资中审慎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强调环境、社会与企业发展和谐统一,推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从早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新阶段发展。巴黎气候大会的召开,一定会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为应对国际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加快建立
中国碳金融体系
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能源消耗总量持续增加的阶段,如何能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兑现减排承诺,已成为中国未来必须面对的艰巨的挑战和必须要完成的神圣的使命。所以,加速建立碳金融体系是当务之急。从2011年开始,中国启动了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7个试点碳交易平台的排放企业和单位共有1900多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一、二级市场共交易配额2896万吨,成交额12.8亿元。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现有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较低,虽然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交易量已经占到世界总成交量的80%左右,但是与发展迅速并日趋成熟的国际碳金融市场相比,中国的碳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要加快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促进排放倒逼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
继2012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之后,2015年1月19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此前,传统金融机构一直在推进绿色信贷。按照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末中国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5.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7%。从节能减排效果看,中国主要银行机构所支持的绿色信贷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671万吨、节水438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7902万吨。但是目前,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努力还停留在碎片化状态,中国亟待建立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框架。
笔者了解到,中国央行正在和相关部委协商,拟推出中国“绿色金融计划”,建议尽快建立国家级的绿色银行,同时鼓励现有银行成立绿色事业部、推动成立绿色产业基金、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等。笔者建议,在“十三五”时期,将碳金融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的信贷、证券等交易市场进一步融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形成市场合力。还要大力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确保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碳金融支持。(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