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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公司可参与售电业务

  • 发布时间:2015-12-01 03:36:2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施志军)昨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根据6大配套文件内容,我国将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售电侧开放最为各方关注,被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是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

  其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售电侧改革后,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的独立售电公司三类售电主体可参与竞争。

  《实施意见》还明确,电网企业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发电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服务。

  对此,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分析称,“本次电改重点思路是引入社会资本,扩大改革范围。因为只有社会资本加入改革当中来,才能逐步市场化。”关大利表示,当前国内发电机组已经出现过剩趋势,部分电厂机组甚至处于停备状态。随着项目审批权的下放和火电业绩四年来的好转,预计装机数量还会增长。所以,电力行业很可能成为另一个需要在供给侧进行大力度改革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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