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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15-11-29 10: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记者李万祥)“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聚焦新时期律师创新问题。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方圆律政杂志、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与会人员认为,律师在“互联网+”时代下必须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将大有可为。

  “在‘互联网+’时代,律师依然是法治社会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律师是反映社会法治建设的‘晴雨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视员扈纪华认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可以推进法治的进步。同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有被动性,要跟随被服务者的需求来创新服务。

  律师在法治和“互联网+”时代,律师该如何创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指出,律师的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执业发展创新,执业方式创新,执业行为规范创新。其中,律师执业不仅仅是解纷,而且要参与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去,做更大的贡献。

  “互联网的应用有利于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者与社会律师之间的深度融合。”中国华融集团法务总监郭卫华说,大数据时代为公司从律师队伍中选聘公司法务人员提供巨大的便利,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互联网为律师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提升了律师工作的效率。

  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律师展示自身风采的重要平台。与会人员认为,随着绿狗网、找法网、法斗士、法大大等法律电商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律师面临新的选择和挑战。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除少数的律所与律师,中国大陆绝大部分的律师是“提成制”律师。这种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个体”服务是主流,服务水平低下;案源短缺,专业化成为奢望,大家都是“万金油”律师;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服务效能低下,造成法律服务收费高企,等等。

  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乐余认为,现在需要从法律服务产业化角度实施“律师创新”。法律服务行业最大的痛点,是法律服务的组织模式落后。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就在于运用互联网实现案源渠道整合,案源归集,通过法律咨询、律师面谈、办案中心等,实现模块化分工。在网络平台上,团队化集约生产模式使得效率大幅度提高,法律服务门槛降低。

  当天,来自高校、律所、公司等领域的近50多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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