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10月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5-11-26 15:29:36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确保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我部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现将各地淘汰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各省(区、市)政府报送数据统计,2015年1—10月,全国31个省(区、市)共计淘汰黄标车99.52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85.46%。其中,广西、云南、天津、西藏等4个省份已提前完成淘汰任务,湖北、安徽、新疆、辽宁、广东、吉林等6个省份完成淘汰任务超过90%,重庆、青海、四川、浙江、上海、江西、黑龙江、贵州、河北、甘肃、福建、海南、内蒙古、河南、山西等15个省份完成任务总量的80%以上。山东、北京等2个省市淘汰进度未能达到时序要求。陕西、湖南、江苏、宁夏等4个省份淘汰进展严重滞后,完成任务不足70%,尤其是陕西省仅完成全年任务的33.11%,完成任务面临严峻考验。
淘汰黄标车是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决完成。目前,黄标车淘汰工作即将进入收官阶段,全国仍有15%的淘汰任务未完成,完成任务仍面临巨大压力。请淘汰任务进展缓慢的省(区、市)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手段,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快淘汰工作进度。自11月起,我部对黄标车淘汰工作每10天调度一次。请各省(区、市)2016年1月10日前将全年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和淘汰车辆明细报送我部。我部将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上报数据明细进行进一步核实后上报国务院。
特此通报。
附件:2015年1—10月各地报送黄标车淘汰进度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审计署办公厅,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
附件:
2015年1—10月各地报送黄标车淘汰进度表
序号
省份
任务量(辆)
10月份淘汰量(辆)
1-10月累计淘汰量(辆)
完成比例
1
广 西
28000
2874
33394
119.26%
2
云 南
46240
0
49611
107.29%
3
天 津
43000
0
43000
100.00%
4
西 藏
2433
398
2433
100.00%
5
湖 北
24788
8387
24770
99.93%
6
安 徽
50459
18406
49865
98.82%
7
新 疆
3572
24
3505
98.12%
8
辽 宁
23057
2357
22188
96.23%
9
广 东
141569
15638
136043
96.10%
10
吉 林
50581
2100
47000
92.92%
11
重 庆
6400
611
5756
89.94%
12
青 海
5512
2887
4898
88.86%
13
四 川
9330
568
8280
88.75%
14
浙 江
57901
6115
51007
88.09%
15
上 海
11000
2922
9612
87.44%
16
江 西
34429
10169
30041
87.25%
17
黑龙江
62576
-1921
54427
86.98%
18
贵 州
14811
6253
12865
86.86%
19
河 北
38590
2995
33282
86.25%
20
甘 肃
10949
1213
9428
86.11%
21
福 建
23882
4753
20085
84.10%
22
海 南
8167
2000
6750
82.65%
23
内蒙古
41600
8146
33642
80.87%
24
河 南
137754
38957
111012
80.59%
25
山 西
27687
13975
22234
80.30%
26
北 京
5156
87
3646
70.71%
27
山 东
99101
11248
69653
70.28%
28
宁 夏
18251
1589
12697
69.57%
29
江 苏
89943
7068
61098
67.93%
30
湖 南
24541
1271
15243
62.11%
31
陕 西
23191
727
7679
33.11%
全 国
1164470
171817
995150
85.46%
注:黑龙江省剔除不在淘汰范围内的车辆192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