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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三证合一”这些问题您要知晓

  • 发布时间:2015-11-26 08:31:56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陈霞)日前石家庄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些涉及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一照一码”新办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由各级工商登记部门同时发放税务部门提供的“办税明白卡”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10月1日前,对于申请“三证合一”注册登记,已通过工商部门核准,未经质监、税务部门审核的企业或者质监、税务部门退回的企业,可以核发印有企业注册号的营业执照。对于企业未办理后续,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的,由企业承诺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换发新版“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

  少数企业出现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丢失的,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丢失正副本其中之一的,登报声明;正副本均丢失的,由工商登记部门登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查询核实后,给予换发“一照一码”执照。

  企业出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面信息录入错误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超出有效期限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的,不必再到质监、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直接通过更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解决。

  此外,还有一些“一证三码”时期遗留问题,工商、质监已审核通过,但税务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可以按“一照一码”程序办理换证,提交承诺未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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