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手机预置软件必须可卸载
- 发布时间:2015-11-24 08:36: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买的手机里用不上的软件占着内存,消耗流量、泄露隐私、恶意扣费,而且还卸载不了?去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 希望工信部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外,必须可卸载。
预置软件不能卸载 九成受访者认为不合理
赵先生不久前换了一台新款国产智能手机,他告诉记者:“这是儿子参加工作一年多以来送的第一份礼物。”某天下午,他点开了两个游戏软件,还没“研究”10分钟,就收到了话费余额不足的通知。他百思不得其解,年轻的同事提醒他,可能是手机上的软件吸了话费。
从事手机销售的简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赵先生的情况并不少见。他说,由于管理更规范,大品牌的手机一般很少会被预装扣费软件。但较为低端的手机里,一般都会预装几个游戏软件。“有的一打开就会扣费,有的会在游戏中安插圈套按钮,点击了就会扣费。”他说,“有的软件不会扣费,但它在用户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一直在后台运行,很费电,甚至会导致手机卡停掉。”他给记者展示了一款知名品牌的手机产品,表示预置的音乐播放器、资讯客户端等应用都无法卸载。
去年5月,深圳市消委会就手机预置应用软件问题开展了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6873名消费者中,95.32%的受访用户表示购买的手机中存在预置软件,其中88.91%不可卸载。98.6%的消费者认为预置应用软件不能正常卸载不合理。
去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1个地级市以及顺德区、横琴新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建言,希望工信部能重视和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加大对手机预置软件市场的整治和规范,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
电信行业独立分析师付亮早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业内没有关于手机软件预装情况的详细数据,但手机设备过度预装的情况普遍,且相当严重。他认为,手机生产厂商、电信运营商以及渠道商为方便用户,预装音频视频播放器等应用程序,可以理解。但如果厂商预装的应用程序多达四五十个,而且还不支持卸载,明显属于过度预装。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应用软件应可卸载
日前,工信部起草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相关信息;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可卸载。对此,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消委会发出的建议终于被工信部采纳,“手机预置软件卸不掉的 烦恼 将很快解决”。
《暂行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暂行规定》指出: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等。终端中预置的实现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约束代理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此外,生产企业应在终端产品说明书中提供预置软件列表信息,并在终端产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中标示预置软件详细信息的查询方法。
软件应明码标价 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暂行规定》还要求,委托相关企业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技术措施,加强对计费代码的安全保护,防范其被篡改、伪造和滥用,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未来,通信主管部门会对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本规定相关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暂行规定》,通信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测和恶意应用软件认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相关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自律形式,建立恶意应用软件黑名单,实现黑名单信息在相关企业、专业检测机构以及用户之间的共享。对于违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通信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用软件线索,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应用软件3小时吸掉23G流量
典型案例
近年来手机“偷流量”的事件频频被曝光。近日,广东顺德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的手机在抽屉里充电,却在3小时内被告知用了23G流量,必须补缴1100多元上网费。电信公司技术人员与手机厂商工程师调查后确认,异常流量是由手机内某款应用软件重复下载大流量文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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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曾就预装软件起诉企业
广东省消委会法务顾问表示,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不能正常卸载属于强制消费,此类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及自主选择权。不过,相关消费纠纷的维权并不容易,多数消费者遭遇侵权后也没有展开维权行动。今年7月初,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分别对天津三星公司、广东欧珀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此案上周以上海市消保委撤诉告终。
今年7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手机成像不佳、内存缩水、软件异常等热点问题,委托专业机构对手机多项性能开展了比较试验。受试手机除系统软件外,均不同程度地预装了各类软件,其中有大量预装软件不能卸载。测试结果还显示,部分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在消费者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流量消耗。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欧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手机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位列前两位。欧珀手机总共预装了71个软件,其中不可卸载软件数量达47个;三星手机为44个,且所有预装软件均不可卸载。
据称,欧珀公司提交了《关于OPPO手机预装软件优化方案说明》指出,将告知消费者X9007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以及提供预装基础软件以外的应用软件的卸载途径,同时还承诺通过改进产品包装、官网等方式,更方便地告知消费者应用软件可卸载的信息及相关的卸载途径。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欧珀公司已纠正了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不当行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故向法院提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