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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龙头企业变身“散户绞肉机”

  • 发布时间:2015-11-24 02:35:15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网消息近日,证监会对华锐风电信披违法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锐风电处以60万元罚款,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处以95万元罚款,并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共对7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华锐风电曾是风电行业的龙头企业,收到事先告知书后,相关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但不管任何理由,只要扰乱证券市场的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的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充分说理”已成证监会稽查执法的常态。

  昔日龙头企业被顶格处罚

  华锐风电曾是我国风电系统的龙头企业,公司因高管内斗,自曝财务黑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资料显示,华锐风电上市发行价高达90元,2013年一度跌至3.31元,被称为“散户绞肉机”。

  本案中,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华锐风电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约2.7亿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7.58%。利安达作为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存在诸多执业问题。

  最终,证监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到30万元的罚款,对其中5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1名为终身市场禁入;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华锐风电虚增利润2.7亿元却仅被处罚60万,许多投资者认为处罚太轻不理解,处罚委有关人士表示,在现有《证券法》没有修改的情况下,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华锐风电相关责任人已被顶格处罚。同时由于财务造假超过30%,按照规定,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后,相关股民即可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

  历经35天艰难调查

  证监会稽查总队相关办案人员对记者表示,此案市场影响大,在接案时案件已公开的情况下,调查组以“短时间内办成铁案”为目标,该案件经历35天,现场调查20天,对30多个省的50多个项目开展调查,获取了累计200多份的重要书证,是证监会近年来调查效率最高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同时,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公司经过几轮机构调整和人员裁减,公司拒绝提供各种生产经营数据,“这是调查期间遇到的最大困难”,办案人员说。在原有线索近几乎中断的情况下,调查组跳出传统财务类调查法,通过外围选取突破口,最终获得了关键证据。

  违规公司不得找借口免责

  针对本案,证监会认为,无论上市公司还是证券服务机构,在违反保护投资者法律规定后,均不得以内部纠纷为由,或者借口已经发布了单方面免责声明,逃避证券执法的追究;独立董事应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实施必要的、有效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不知悉、未参与财务舞弊活动,或者曾对涉案财务数据提出过质疑,均不是当然的免责理由。目前,证监会已经将行政处罚权全面下放给36个派出机构,市场担心地方干预“同案不同判”。但由于实践积累尚不充分等因素,统一的认定与量罚标准较难一蹴而就,案例指导显得尤为重要,充分说理有利于顺利推进处罚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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