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车辆被盗欲骗保25万元
- 发布时间:2015-11-18 06:29:31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汤峥鸣 记者 茅冠隽)一辆已有14年车龄、购入价为8万余元的二手车,于某却不惜花2万多元保费,投保了25万元的盗抢险。不到1个月,车辆就非常巧合地被“偷”了。近日,黄浦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2年3月,于某以8.36万元的价格买下一辆已使用多年的宝马轿车,并为其投保了为期1年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其中盗抢险的保额高达24.96万元。之后,于某通过中介,将车辆以2.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不料转过身,于某就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车辆被盗并申请盗抢险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后,以有骗保嫌疑为由拒绝理赔。于某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理赔,却又两次主动申请撤诉。保险公司进一步查询后发现,于某在5年间先后4次报案称车辆失窃并申请盗抢险理赔,遂果断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系犯罪未遂,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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