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条例征求意见 行业人士称踩一次罚5万过严
- 发布时间:2015-11-17 19:4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这几天,很多“剁手族”开始陆续收到在今年“双11”下单抢购的商品。自从有了“双11”之后,每年的这段时间,各家快递公司都面临巨大的压力,暴力分拣、倒卖毁弃包裹之类的现象屡屡发生。
此前,一段手机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展现的是一个大型中转仓库里工作人员分拣包裹的场景。从画面上可以看到快件被高高抛起,又重重摔在地上,引发关于暴力分拣的争议。就在今年“双11”过后,“抛扔分拣快件”在不少快递营业点依然可以见到。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说,这一条例具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效力:
徐勇:国家关于快递行业的立法有几个层次,全国人大通过的《邮政法》是上位法,国务院层面制定的法律叫中位法,还有就是各部门制定的法规,叫下位法。国务院发布会快递条例的特点是,国务院下属的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协助相关执法。
2014年我国快件量跃居世界第一,总数超过146亿件。而与此同时,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隐患大、快递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快递业立法已迫在眉睫。顺丰速运公共事务部高级专员辜谦表示,他们已经看过了《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顺丰将在适当时候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有不少引起广泛关注的条款。例如:“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再如,“抛扔、踩踏快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天天快递网络总裁徐建国认为,对于还在成长过程中的快递公司来说,这些处罚规定显得过于严厉:
徐建国:如果是由于业务高峰,我们可能会踩到快件,这和恶意的踩踏有本质区别。而且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应该循序渐进,如果踩一下马上就罚企业5万、10万,企业压力太大。能不能这样规定,比如第一次发现,罚3千,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如果再发现就重罚。
徐建国表示,我国快递行业普遍实行加盟经营模式,的确存在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服务质量较低、责任界定不清、安全隐患大等问题。但是,这些加盟公司往往也都是个人创业的小企业,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除了与公司相关的内容,也有很多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利益的条款。根据总结,一共有以下7个方面:
1、实名制,以后你发快递不能在叫“靖王妃”或“吴彦祖老婆”了;2快递要验视;3、你的信息不会被泄露4、谁再扔你快递,你就用法律跟他“死磕”;5、你的快递不会被私拆;6、快件丢损可获赔偿;7、投诉后,7日内有答复。
根据我们的调查,快递行业对于实名制有不同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不应强制推行。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说,实名制的有些具体规定可能会导致用户隐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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