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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

  • 发布时间:2015-11-17 08:31:0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公布了《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同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需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不得非法出售或泄露用户信息,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对此,专家表示,意见稿切中目前快递行业的“痛点”,但只有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兼顾用户的体验和感受,才能让快递业走进“春天里”。

  痛点

  1

  实名制为何有名无实?

  现象

  今年11月1日起,快递行业实施实名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寄件人不配合、快递企业不积极、快递人员“下有对策”等,都让快递实名制面临着“落地难”的尴尬。

  意见稿

  规定:用户交寄快件时,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包括寄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同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快递运单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处罚:根据意见稿,快递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解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认为,“意见稿用到了‘不得’二字,可以理解为一个硬性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会促进快递实名制落实。”

  痛点

  2

  个人信息被倒卖谁管?

  现象

  快递实名制难以“落地”的障碍之一,就是用户的信息安全,不少市民表示,之所以不愿意填写真实信息,就是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意见稿

  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处罚:若快递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则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解读

  姚建芳表示,意见稿出台后,将倒逼企业规范性地管理工作人员,提高快递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避免因快递产生的信息泄露造成个人损失。

  痛点

  3

  包裹惨遭“虐待”咋整?

  现象

  “每次打开包裹,都担心里面的东西坏了。”市民谭女士就遇到过糟心事,她网购过玻璃水、牛奶,都出现过包装破损的情况,记者随机调查了10位市民,7位都遭遇过快递包裹内的物品破损情况。

  意见稿

  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

  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专家解读

  姚建芳表示,快递暴力分拣一直都存在,特别是快件量多时,如“双11”“双12”,快递处于“爆仓”状态下,很可能会出现快递人员为了加快分拣速度进行一些不良的分拣行为。意见稿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快递人员的行为,促进企业加强人员操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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