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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缆拆除公告

  • 发布时间:2015-11-12 08:29:25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南渡江新坡段防洪堤巡查时发现有通信电缆违章埋设在防洪堤上,并造成了部分路缘石发生偏移和倾斜。通信电缆埋设位置为新坡镇梁陈村渡口至沃坡村段南渡江防洪堤,通信电缆标识桩上标注的桩号为6至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渡江防洪堤管理的通告》规定,防洪堤作为主要的防洪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防洪堤埋设相关设施。请该通信电缆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及时拆除通信电缆并按原状恢复防洪堤原貌,现登报予以公告,如果自见报日起10天内尚未拆除,我中心将自行处理,后果由埋设通信电缆业主单位负责。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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