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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南县:县政府发文贯彻《条例》

  • 发布时间:2015-11-11 11:29: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及县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遵照执行,以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要求,充分体现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依法行政、减少政府采购审核环节,提高采购效率。据悉,《通知》从建立健全采购人内部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确定采购方式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使用评审专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付款、档案管理及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廉洁自律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的出台,将对规范该县政府采购行为、明确各当事人的职责、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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