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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与方法:谁是陈寅恪看得上的教授

  • 发布时间:2015-11-07 02:31:41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桂下漫笔

  文·胡一峰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向称“教授中的教授”,以学问论,怕是近代以来段位最高者。中国文人有才者多狂傲之气。陈寅恪眼界很高,治学格局和气度也大,对学界的人和事,往往有独到臧否,不过表达得婉转含蓄。

  近读某人物周刊,提到当年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引论》在昆明《中央日报》发表后,引起轰动,并说陈寅恪也很欣赏这篇文章,对史学家张其昀说,报纸上有一篇大文章,你一定要读。张其昀问文章题目。陈答,钱穆的《国史大纲·引论》。于是,张其昀前往宜良访钱穆,并将陈寅恪之言告诉了钱穆。这段学术姻缘大体属实。不过,要说陈寅恪对《国史大纲》关注则有之,“欣赏”却未必。

  这一点,从钱穆的回忆中就能体会出来。《国史大纲》印出后,钱穆曾致函陈寅恪,请其指正书中的错误。陈寅恪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说,惟恨书中所引未详出处,难以遍检。钱穆对此的解释是,这是一本教科书,力求简净,惜篇幅,所引材料多略去出处。两位史学家这段看似平淡对话,却是一场高手之间的内力比拼,反映出陈寅恪对钱穆《国史大纲》的真实看法,简单地说,赞许其态度,反对其方法。相比于《国史大纲》,钱穆早年所著《先秦诸子系年》更受陈寅恪青睐。他对同为史学家的友人杨树达说,这本书极精湛,心得极多,至可佩服,王静安后未见此等著作。王静安就是王国维。如果说近代学界尚有一人真正被陈寅恪看得上,应该就是王国维了。

  陈寅恪和王国维是清华国学院的同事,两人经常在一起谈古论今。据王国维的学生戴家祥回忆,陈寅恪和戴在清华散步聊天时,自称平生最佩服王静安,其次是陈垣。1927年6月2日,王国维自沉于昆明湖。陈寅恪写的挽联是“十七年家国久魂销,尤余剩水残山,留与纍臣供一死;五千卷牙新手触,待检契文奇字,谬承遗命倍伤神。”所谓“谬承遗命”,应指王国维遗嘱中说的,“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吴是吴宓,陈即陈寅恪。陈寅恪忠于亡友之托,把王国维遗著托王的助教赵万里整理。又和北京图书馆馆长袁同礼商量,由北京图书馆买进王国维藏书,以免丧失。最初议价1万元。但袁氏查阅藏书,发现有些为市面通行本,馆中已有复本,建议剔除部分藏书,并拦腰还价至5000元。陈寅恪又协商袁可先选,剩下部分由研究院同人及王先生亲友选购,留作纪念。不管得值多少,北京图书馆负责补足万元。

  陈寅恪是长期站在学术红地毯上的明星,对他的研究汗牛充栋。也有人认为,陈寅恪与王国维互相欣赏,是遗老惜遗老,在怀念旧时代中找到了思想共鸣。我以为,这种看法并不准确,真正的原因还得从治学态度和方法上找。以态度论,治史路向无非有二,其一,视历史为完全外在的研究对象,将自身隔离于历史之外,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考订真伪、辨析源流。其二,将历史与研究者视为互文,以“体悟者”的心境和胸怀关照历史,这样历史就不仅是外在于人的时光留痕,也不仅是学者理性研究的对象,而且是心性体悟的对象,此时的史学家面对历史,看到的其实是自身文化人格之外化,研究的过程其实是一场与往圣前贤的心灵对话,是和他们共同探讨事关人类整体的一些永恒问题。

  钱穆的《国史大纲·引论》中曾批判有些人研究历史,“震于‘科学方法’之美名,往往割裂史实,为局部狭窄之追究。以活的人事,换为死的材料。治史譬如治岩矿,治电力,既无以见前人整段之活动,亦于先民文化精神,漠然无所用其情。彼惟尚实证,夸创获,号客观,既无意于成体之全史,亦不论自己民族国家之文化成绩也。”钱穆批评的,大体就是上文所说第一种治学态度。陈垣先生是宗教史大家,有的研究看起来生僻,却包含深切的现实关怀,比如他在八年抗战期间所写的《南宋河北新兴道教考》《明季滇黔佛教考》《清初僧诤记》,就以激励民族气节为旨趣。而陈寅恪更是如此,无论是研究看似细末的狐臭,还是晚年竭尽心力“颂红妆”,都是从历史的微小处,探究史事文化发展的大关节。而陈寅恪的文章之所以耐读,也在于他总是从浩瀚的史海中拈起一两朵浪花来,细致地展示给世人看,而这些浪花中折射的却是无比宽阔的海洋,以及潮头之趋向。当我们惊讶于陈寅恪捕捉浪花的精准能力时,其实应该想到,这正缘于他独特的文化怀抱。我以为,在治史的态度上,陈寅恪和王国维,包括同为陈寅恪赞许的陈垣,以及钱穆采取的都是第二种治史路向。他们在这里找到了美人之美的心灵通道。

  不过,陈寅恪虽认同此“态度”,却还坚守“方法”的底线,恪守治学须秉持科学规范的方法。他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将王氏治学方法概括为“二重证据法”,要点有三,“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这是他和王国维共同奉行的治学方法。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以证据说话的基础上,要是像《国史大纲》那样用材料不注出处,就会丧失学术驳议或补正的基本条件。前文说过,陈垣先生是仅次于王国维获得陈寅恪青睐之人,陈寅恪曾说,陈垣“先生之精思博识,吾国学者,自钱晓征后,未之有也”。但新中国成立后,陈垣提出“法高邮”不如“法韶山”,“高邮”借指乾嘉学派,“韶山”不言而喻。这于陈垣固出于真心,陈寅恪则不以为然。在他看来,“高邮”代表了治学的基本规范,这些虽属于治学之“术”,但“术”若严重缺失,也会影响到“道”的畅快表达。而这个“道”,又正是他与王国维等他看得上的文化人们一起悉心呵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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