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发布时间:2015-11-05 06:31:49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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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段思午 通讯员/张超)11月4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并出台《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的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品牌创建、旅游纪念品开发等。
东莞将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对旅游景区内、旅游交通线路、旅游步行街区等新建旅游厕所,达到旅游厕所相应等级标准的,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改扩建旅游厕所,达到旅游厕所相应等级标准的,每个给予5万元补助。
2016年起,首次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奖励20万元。再次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奖励10万元。
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3A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已获得奖励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升级,奖励两个A级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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