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月2日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 原有房产证继续有效
- 发布时间:2015-11-03 15:04:2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上午,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市民冯小姐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意味着,广州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据悉,市民手中的房产证继续有效,除非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才需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再颁发房产证
2015年11月2日起,广州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
“不动产证启用后,原有的房产证一样有效,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昨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沈达方表示,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启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原有房地产权证是否需要更换成《不动产权证书》?沈达方介绍,原已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办证不需增加费用
启动不动产登记后,业务办理时限有什么变化?
据介绍,由于不动产登记业务需增加编制不动产单元号等工作,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需延长两三个工作日。
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调整如下:原房地产登记各项立等即取业务由1个工作日调整为4个工作日,原持房地产证抵押登记业务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原增量房地产、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其余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保持不变。
市国土规划委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逐步调整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环节,不断缩短办理时限,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继续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就市民关心的办新证会否增加费用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
快问快答
Q:不动产权登记包括哪些种类?
A: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权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Q:《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什么?
A: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
Q:不动产登记证书盖什么章?
A:不动产登记证书盖的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及编号章、“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不动产登记图证骑缝专用章”及编号章。(赵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