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推出“餐饮版”解读
- 发布时间:2015-11-03 07:09: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林艳)今年8月,本市发布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其中对于城六区餐饮业的禁限规定,如“禁止使用地下空间经营”“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等内容,一直备受关注。昨日,市发改委就这部分内容发布具体解读。
对于餐饮业禁限规定的解读,首先特别说明,新版《目录》对于一些特殊的餐饮机构并不适用,包括单位食堂和在途项目。其中,单位食堂指的是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今年新版《目录》中,对于餐饮业的一条重要规定是,“城六区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性经营”。对于此条规定,《目录》联席办公室也给出具体解释,所谓的“地下空间”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对于“普通地下室”,此次也给出具体定义,指的是“结合地面房屋建筑修建,且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的非人防工程地下室”。城六区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都不得经营餐馆。
“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北京市统一配建的规范化的便民商业设施除外)”,对于这一条禁限规定中的“除外”,何为“北京市统一配建的规范化的便民商业设施”?此次市发改委也特地做出解释。
所谓“统一配建的规范化的便民商业设施”,指的是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组织实施或支持的,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满足居民餐饮消费需求的餐饮设施,包括早餐示范工程项目中的早餐规范店和早餐规范便利店、大众连锁餐饮企业在社区开设的连锁店铺和主食售卖窗口、主食加工企业在社区开设的主食售卖网点等。
另外,对于城六区餐饮业的禁限,还特地强调“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也不适用本条目”。所谓的“糕点类食品”,包括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自制饮品”指的是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