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 发布时间:2015-10-30 16:29: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 (李海霞)30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按照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
方案指出,将抓紧启动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各项业务,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内本外币资金按宏观审慎的可兑换原则管理。
支持经济主体可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外贸易投资活动,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允许证券、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机构围绕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间的电子信息流和资金流,研究改革创新举措。
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抓紧制定有关办法,允许或扩大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尽快明确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方式,研究探索通过自由贸易账户等支持资本市场开放,适时启动试点。
建立健全区内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境外融资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综合考虑资产负债币种、期限等匹配情况以及外债管理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合理调控境外融资规模和投向,优化境外融资结构,防范境外融资风险。
创新外汇管理体制,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限额内可兑换试点。围绕自贸试验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进一步创新外汇管理体制。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健全外汇资金均衡管理体制。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个人可兑换限额。根据主体监管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实现非金融企业限额内可兑换。逐步扩大本外币兑换限额,率先实现可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