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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费 重复缴费之后

  • 发布时间:2015-10-30 03:29:22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唐烨

  缴付公用事业费,确实越来越方便。除到便利店和营业网点缴付这些传统方式外,还多了网上缴付渠道,比如在微信里面点“付费通”公众号,很快就能完成缴付。然而,缴付方式便利了,但要是不当心重复缴付,想退钱或抵扣下月账单,可没那么容易。

  笔者最近就碰到这样的情况:自己通过网络渠道缴付了水费与电费,家中的长辈拿着纸质账单在便利店又缴付了一次,发现后,想把多缴付的钱要回来,过程还挺麻烦。

  在自来水公司与供电公司的客服面前,笔者碰了“软钉子”。客服态度很好,但表示:不能自动抵扣下月账单或网络退款,必须到指定实体受理点办理退款手续。软磨硬泡之后,自来水公司答应破例帮笔者人工处理一下,让水表抄表员下月抄报多缴费的费用,后台工作人员再直接将多缴部分抵扣;供电公司则说,现在是电子抄表,没办法人工处理,要退钱就得亲自跑一趟实体店。

  其实,像笔者这样的“马大哈”并不少,两家单位的客服都表示发生过不少重复缴费情况。公用事业费缴纳方便之后,对后续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否可以进一步完善。比如,目前的电话费已能够做到多缴后记入下月抵扣。可见从技术上说,解决重复缴费问题并非难题。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不妨借鉴电信公司的方式,为每个消费者设立电子账户,多缴纳的费用预存在账户中,用来支付下一个月消费产生的费用。对于重复缴付情况,也应在账单中进行提醒。此外,既然缴付渠道增加了,公用事业部门是否也应该将每个渠道的缴付信息联网,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重复缴费的情况发生。

  也许有人会说,发生重复缴付的情况是消费者的失误。但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具有服务意识的聪明商家会说:消费者永远是对的。

  重复缴费遭遇不同的处理,这也反映出行业变革的迫切。如果在服务领域多一些同类竞争,这样的服务盲区应该很容易被“照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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