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降”等货币政策出台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
- 发布时间:2015-10-26 07:46: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双降”等货币政策出台 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
中国农历“霜降”节气之时,央行也“十分巧合”地打出了包括“双降”在内的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组合拳——自10月24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另外,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央行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背景下,此次“双降”意味着政策宽松继续加码,符合市场预期。实际上,从去年底起,央行的货币政策明显进入降息通道。算上本次“双降”,自去年11月开始,央行已经累计降息6次,存款利率下调幅度达1.5%;普降存款准备金4次,下调幅度为2.5%。而在此次降息后,存贷款基准利率再创历史新低。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此次“全面降准+定向降准”的组合,预计可以释放流动性7000亿元左右。
中金固收团队分析指出,这次“双降”的最大意义其实不在于引导长端利率下降,而是打开短端利率下行的空间,从而为整体利率下行腾出空间。预计7天回购利率在这次降准后将回落到2%以下,可能会逐步逼近1.5%的水平。
如果CPI持续下行,则需要进一步往下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的下降将带动货基和理财利率下降,同时也会缓解所谓债券杠杆风险的担忧,整体有利于债市。与此同时,在上周末召开的多家券商电话会议中,机构人士也看好“双降”对股市的支撑和刺激作用,A股反弹预期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降”的同时,我国利率市场化也再下一城。央行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放开存款利率上限重在全面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方式,触及了中国金融体制的根本环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央行表示,主要商业银行对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已有充分预期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靴子”落地有利于进一步稳定预期。此外,大额存单和同业存单发行交易有序推进,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健全,存款保险制度顺利推出,也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了坚实基础。不过,央行也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银行仍然将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作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
董希淼分析称,这并不意味着存款利率会因此立即飙升,原因有二:首先,我国现在总体上流动性是宽裕的,利率不具备迅速走高的条件;其次,央行仍然会采取窗口指导、自律机制等方式,对存款利率进行合理引导。他同时表示,利率市场化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全面的影响。它强调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独立性,使银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和主动权,但同时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应积极应对,尤其要不断提升存款定价能力、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流动性管理能力,并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改善盈利结构。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表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还不是改革的全部。下一步,要让金融市场和机构更多地使用诸如SHIBOR、短期回购利率、国债收益率、基础利率等市场利率作为产品定价的基础,逐步弱化对央行基准存贷款利率的依赖;同时,要通过一系列改革来疏通利率传导机制,让短期利率的变化(和未来的政策利率)能够有效地影响各种存贷款利率和债券收益率。“这两个领域的实质性进展是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重要基础。”马骏称。(记者 张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