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抓打伤失主偷羊贼转为抢劫犯
- 发布时间:2015-10-23 06:32:43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竟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结果盗窃变抢劫。日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孙某系宿州市曹村镇余姚村农民,2012年9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
2014年10月13日夜23时许,孙某伙同他人驾驶面包车窜至埇桥区解集乡沟上村村民刘某的住处,采取翻墙入院手段,将刘某家羊棚内的8只山羊盗走。刘某发现山羊被盗后当即联系其亲属王某等3人四处寻找。次日凌晨3时许,王某等人在解集乡黄山前组山口处将正在赶羊途中的孙某截获,孙某为逃避抓捕,手持压力钳、匕首等凶器对追赶的王某等3人进行威胁,并将王某打伤,后孙某被众人合力抓获。经鉴定,刘某被盗的8只山羊价值人民币76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夏长征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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