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租为售,让租房族变有房族
- 发布时间:2015-10-19 07:29:26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保障房领域常有探路之举的常州又有新动作——13日公布的《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试点方案》提出,在该市天宁、钟楼两区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此前,常州曾在全国率先探索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公租房社会化收储,此次试水公租房共有产权,经过省住建厅批准,将为省内其他地区积累经验。
在全国率先推出经适房共有产权的淮安,眼下也正将共有产权思路向公租房领域推进,虽未列入省内试点,但步子却稍早于常州。
快速回收资金再投入,持续解决群众住房难
此次,常州从政府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金润家园拿出1220套公租房用于试点,面积45—69平方米,售价为政府核定价打九折。保障对象首次购买产权份额不低于50%。首次购买产权5年后,可上市交易,届时须按计税价与政府按产权比例分成。
不过坊间更关注常州试水公租房共有产权的缘由。此前,经适房共有产权早已探索,但公租房产权属性与经适房不同,“公租房”定位在“租”,产权在政府,而经适房保障方式为售,产权在保障对象。公租房改租为售,是否有违初衷?
对此,常州主管部门回应称,此举是为提高公租房的资产使用率,政府投入和回收的住房保障资源可持续用于解决群众住房难。“出售公租房所得资金,将全额缴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吴玲忠说。
快速回收资金再投入,对缓解各地保障房建设资金瓶颈,不失为可取路径。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汪享生介绍,之前常州、南京等地均有意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但考虑到南京房价高,公租房承租人购买部分产权比较困难,而常州房价较低,所以省里选择常州先行试点。
公租房共有产权,淮安早走一步
“共有产权”的概念8年前发端于淮安,其经适房共有产权经验已在多地推广。去年3月,淮安被列为全国6个共有产权房试点城市之一,记者查阅当年9月《淮安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时发现,淮安其实早于常州提出公租房共有产权的思路。
统计显示,淮安已建成公租房3004套,目前1503套已承租。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刘远胜介绍,淮安公租房共有产权房拟定的思路是“先租后售”,即在承租满两年后,按出资不低于60%申请购买,形成共有产权住房。推行这一政策,也是出于实际需求。有的困难家庭在公租房里一住就是几年,习惯了,就不想再动。转租为卖的思路由此而生。
“如果这么多公租房全卖出去了,政府就能盘活积压资产,回笼大量资金,开始下一轮保障房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刘远胜坦言。而这,与常州的出发点不谋而合。
2007年以来,淮安市区共向1164户家庭供应经适房共有产权房,其中265户家庭增购政府产权,共回笼资金1387.5万元。如能同时以公租房共有产权形式加快资金回笼,对缓解地方政府资金紧张无疑将更为有效。
1503户承租户无一想买,这是为什么
虽然是依据实际需求出台的政策,但市场对公租房共有产权政策反应平淡。记者发稿时,淮安1503户承租家庭中,还没有一户有买房的想法。“一单申请也没收到!”刘远胜坦言。常州市场对此反应也并不积极。
家住淮安福星花园的赵女士,2012年12月通过公开摇号承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租房。听说现在有了新政策,租满两年就可以买下来时,她第一反应是“这倒是好,手里有钱的,可以买,也可以出去到市场上去买;没钱的,就继续租,多了一个选择”。
记者问她会不会买,赵女士坦言买不起。“不要说全部买下来,就是单买属于个人的六七成产权,也要十万以上。这个钱,对普通家庭来说不难,但对我这种打零工的来说,哪掏得出来。”
赵女士这种情况具有代表性。刘远胜说,“这些承租户本身较为拮据,再过个几年,有一定积攒了,购买欲望才能逐步得到释放。”
改租为售政策遇冷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租金便宜,买不如租。此前,常州公租房最长租期为5年,租金为市场租金的65%,在承租一定年限后承租户方有一定资本积累,一上来就买,显然不太现实。再者,常州房价在省内相对平实,虽公租房售价打9折,但与市场价相比优势并不明显,所以政策一时还难以唤起市场热情。同理,淮安公租房承租者承租两年后,能买得起房的人应也是少数,大家难免存在观望和迟疑心理。
另需指出的是,这几年各地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之常州、淮安住房自有率已很高,所以市场对于公租房的需求已不太旺盛。一方面,公租房供应充裕;另一方面,需求增长已乏力,靠有限的租金回收成本,过程更为缓慢,政府资产负担进一步加剧,如今借出售化解矛盾,但有限的需求仍难支撑起可观的资金回收。
共有产权房是住建部倡导的保障房发展方向之一。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曾表示,通过共有产权方式,可使部分群众通过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同时规范现有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以遏制购置型保障房领域的牟利空间,使得房子购买后主要用于解决居住问题,而非投机牟利。
公租房尝试共有产权,此前并不在住建部视野之内,但无论如何,实践应是最好的试金石。
本报记者 蔡志明 唐传虎 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