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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须先做好税务筹划

  • 发布时间:2015-10-17 13:31:16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莫谨榕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报道:为了打击跨境避税行为,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项目15项行动计划本月全面出炉。中国是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预计2015年可实现反避税增收600亿元。这一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将给中国跨国企业带来怎样的变化?羊城晚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安永税务服务合伙人麦浩声和税务部合伙人李雁。在麦浩声看来,在BEPS框架下,传统的国际税务安排可能面临新风险,中国企业“走出去”前必须先做好税务筹划。

  所谓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利用合法手段使应税利润消失,或通过税收筹划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等。2013年BEPS计划启动,目的是为了打击跨国企业在跨境交易中的避税行为。麦浩声分析,计划表现了三个原则:一是保持跨境交易相关国内法规协调一致,二是强调跨国集团的税收与实质经济活动相挂钩,三是提高税收透明度。

  BEPS计划落地,是否意味着跨国企业再难以降低税务成本?李雁表示,通过合理合规的税务筹划,跨国企业仍然可以降低税务成本。“很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都没有想清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导致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都很高。”

  麦浩声还强调,中国企业“走出去”常常因为税收筹划不妥当而交了不该交的税。“比如,中国企业经常在国外承包一些建设工程项目,这些项目‘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是否需要征税’都与项目时长、人员数量、合同安排等有关,我们在对外投资的时候就必须要根据当地法规来合理安排,避免产生不该交的税。”

  此外,BEPS落地对开曼群岛、BVI等传统意义上的避税天堂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李雁表示,税务局现在会重点调查企业在避税国家和地区的交易安排,如果企业在此没有实质运营活动,将面临很高的税务风险,所以BEPS对企业到避税天堂进行税务安排会造成不小的影响。然而,对于香港、新加坡等税率较低的地方,如果企业在平衡税率和实际运营时,发现这些地方税率合理,也能进行实质运营,可能会增加在这些地区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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