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询幸福路工程项目土地和建筑物产权权属主张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5-09-30 08:29:24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了保障幸福路工程项目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经我区调查研究,现将相关土地和建筑物产权权属征询主张的信息进行通告,通告期限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6日。通告如下:
若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通告的土地和建筑物产权权属存有主张的,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6楼611办公室作出说明。如所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由此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解决、承担,与征收人无关。逾期未作主张的,我区将不再受理,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程序进行处理。如对该项目中其他的土地和建筑物产权权属存有主张的,也请在该期限内到我区提出书面说明。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907545990、13876385990。
附:幸福路项目征询产权权属主张的土地和建筑物示意图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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