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 发布时间:2015-09-19 08:32: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监会拟对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黄辰爽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
中国证监会18日通报,日前已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乾金融)、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米云)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经证监会调查,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证监会拟没收福诚澜海违法所得164万元,并处以492万元罚款;对福诚澜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丁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经理罗程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王暾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南京致臻达违法所得156万元,并处以469万元罚款;对南京致臻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马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拟没收浙江丰范违法所得1212万元,并处以3637万元罚款;对浙江丰范法定代表人石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臣乾金融违法所得639万元,并处以1917万元罚款;对臣乾金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臣乾金融董事长李成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杭州米云违法所得1595万元,并处以4785万元罚款;对杭州米云董事长兼总经理柳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黄辰爽违法所得26.7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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