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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驱动天津金融内生性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9-16 08:31:17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五大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经济发展新常态、美丽天津建设的关键期……这一切对天津金融业有着新的期求。为契合这一形势,天津金融业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水平规划、高效能服务,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任务,形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基本框架和雏形。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积极发展新型金融、创新发展传统金融,集聚发展融资租赁等新型业态,发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协同发展,规范发展金融要素市场。

  强改革勇创新

  成就天津金融成果繁花似锦

  以提升金融业规模质量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金融的现代经济核心作用。2007年至2014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由226亿元增至1390亿元,年均递增17.3%;金融业占GDP的比重由4.5%增至8.8%,提高4.3个百分点;银行存款余额由6839亿元增至 24778亿元,年均递增20.2%;贷款余额由5416亿元增至23223亿元,年均递增23.1%;金融机构总资产由8518亿元增至4.41万亿元,年均递增25.3%;保费收入由105亿元增至318亿元,年均递增17.2%;保险赔付由22亿元增至104亿元,年均递增24.8%。金融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6.9%增至13.9%,提高7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76.93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0.2%,再创历史新高。

  以健全金融机构体系为支撑,努力形成金融产品的组合叠加效应。2007年至2015年1季度末,全市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由152家增至1434家,增长8.4倍。初步建立了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为主体,以财务公司、期货公司、证券基金等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成为全国少数几个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城市。设立重组渤海银行等4家银行;引进韩国企业银行等3家外资金融法人机构,实现了本市外资金融法人机构零的突破;引进设立工银租赁等6家金融租赁公司,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前列;设立国内首批民营银行。以“本土化、民营化、专业化”为导向设立13家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在涉农区县的全覆盖,其中,民营资本占比达到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以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为重点,着力打造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2007年至2015年一季度末,全市融资租赁法人机构由2家增至311家,增长155倍;注册资本金由8.5亿元增至1213亿元,增长142倍;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由8500万元增至4000亿元,增长4705倍,融资租赁法人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连续多年保持国内前列。设立国内首家单机单船公司,首支契约型人民币产业基金、首支互联网货币基金、首支小城镇私募债券、首支保障房资产支持票据、首批小微企业成长债券。成为国内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和新三板试点区域。在国内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海域使用权抵质押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津建立服务全国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建立天津股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11家创新型交易市场。其中,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数量超过500家,范围涵盖全国29个省区市。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本质,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金融发展服务体系。在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区县两级财政筹措60亿元资金,对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50%的补偿,以调动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前五个月,全市56家合作金融机构累计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投放人民币贷款55489笔,3927.9亿元。科技金融方面,建立了财政拨款资助、贷款贴息贴费和股权投资支持的融资模式,设立4家科技支行和3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农村金融方面,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每万名农村人口拥有银行网点超过3个,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航运金融方面,设立国内首支飞机租赁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开办离岸租赁和保税租赁等业务。消费金融方面,设立全国首家住房保障银行和外资消费金融公司。商贸金融方面,本市成为商业保理试点城市,保理业实现集聚发展。在支持企业上市方面,全市共有63家上市公司的68支股票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交易。

  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为基础,全面提升本市集聚金融资源能力。发挥政府组织协调服务作用,建立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治理,健全资金借用管还机制。连续举办八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等国际会议。推动于家堡金融区等金融集聚区加快发展。设立国内首家信用管理学院,在全国率先开展租赁业硕士教育。新设立期货业协会、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行业协会。推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打击非法集资等六个专项工作机制和区县联动发展机制。

  多层次全方位

  夯实天津金融创新制度保障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来,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支持和促进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及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以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把金融改革创新作为首要任务,搞好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为全国金融业发展积累经验并提供示范。201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批准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推进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离岸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试点,积极开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2009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创新专项方案。200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5个部委相继给予天津市20余项试点政策,初步构建了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政策高地。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强政策制度创新,营造金融业发展良好环境。本市先后制定两个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金融改革创新“十二五”规划、四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和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计划,出台支持金融改革创新等15类近百项配套扶持政策,为天津金融业连续多年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机遇新起点

  展望天津金融发展阔步向前

  当前,全市正处于紧紧抓住五大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趋势,科学谋划全市“十三五”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时期,呈现机遇、挑战、困难高度叠加,改革、转型、增长充分融合,时间、空间、资源约束全面增强的特征,对天津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天津金融业将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水平规划,高效能服务,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面铺开,层层深入,积极打造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升级版,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近期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总的目标是力争至2018年末,全面完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任务,形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基本框架和雏形,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积极发展新型金融,创新发展传统金融,集聚发展融资租赁,规范发展金融要素市场,持续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显著提升金融业增加值、贡献率和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依据《三年行动计划》,未来三年全市金融业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创新外汇管理、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创新区内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和加强区内金融风险防控。二是发展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集聚发展融资租赁业、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商业保理。三是发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四是发展壮大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发展新设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五是发展直接融资,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规范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推广新型融资工具。六是发展要素市场,积极发展金融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市场建设。七是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协同发展,积极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探索区域金融合作、推动金融协同监管。

  未来,天津金融工作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为金融创新开辟出一条稳定高效、可持续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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