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9-15 09:50:15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凤城市边门镇建设村基础条件优越,适合无公害草莓种植,村集体用财政扶持资金收购7个大棚,将该产业形成规模,建成无公害草莓小区,通过向外发包租赁的形式,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过去产业基础薄弱,财政扶持资金下达后,主要用于420亩榛果林的苗木种植,以及看护围墙和看护房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方式是一次性缴纳定额承包费并根据每年产值情况利益分成,产业延续时间长达60年,年增加收入可达10万元。
像这样靠财政扶持资金达到“强筋壮骨”的村庄,在辽宁省丹东市越来越多。
丹东市财政近年来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循序渐进、批量扶持的方式,以增加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每年选择若干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给予等量资金扶持,通过建设为村级集体带来直接收益的资产性项目,实现财政扶持政策由“输血”向“造血”机制的转变。
丹东市672个行政村中,除财政拨付的村均14.6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外,有466个村集体基本没有其他经营收入,占比接近七成。丹东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及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影响和弱化了农村公共服务和治理水平。
丹东市财政局选取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的村进行试点,比如在资产、资源、区位上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高,有事业心和公心,对发展集体经济有长远打算,是村民致富领路人和带头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少于5000元的空白村。
试点阶段,丹东市财政局从本级财力中安排650万元,对每个试点村投入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收项目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积极稳健的原则,增加县(市)区本级财政资金参与,或自主增加扶持村。
丹东市财政局注重选准增收项目,充分考虑市场波动及项目发展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贡献的延续性,确保项目每年为村集体增收5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13个试点村中,有7个村的项目已经建成,其中4个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