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广告以漫画代替童星形象
- 发布时间:2015-09-08 09:29:2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见习记者吴隽蒋雅琛
本报讯“怎么变成动画人物啦?”近日,市民林小姐在家看电视时,发现某款儿童电话手表的广告悄然改版了,广告中两位可爱的小童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动画人物,林小姐猜测这可能是新广告法实施的结果。
新广告法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9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其中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代言、禁止代言人代言保健食品等规定引发热议。本地商家如何应对新广告法?记者走访了各大超市和药店。
近日,记者走访了位于金山的3家大型连锁超市,发现冠名某亲子综艺节目的牛奶品牌的包装已经“更新”,包装盒及旁边宣传板上3位小童星的照片已经被漫画人物代替,只剩下两位爸爸的照片。超市员工说,这是新版的包装,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换的。
在金榕北路某超市入口处,记者发现了某品牌儿童电话手表的专柜,但是没有童星照片和其他宣传展板的陪衬,只有品牌名字的橙色专柜略显单调。另外,在走访调查这3家超市的过程中,记者在其中2家的保健品货架上都发现,某品牌钙片的包装盒正面依然印有国家队某教练的照片。
随后,记者来到学军路上一家连锁药店看到,货架上摆放着三排某品牌维生素,瓶身包装上明星代言人的照片十分明显。
专家:品质和宣传应一起抓
对于“最严”广告法的实施,市民反应不一。“广告行业需要这样的法规来规范,这样的条例早就该出了。”市民张先生说。但市民陈女士表示,“与其把重点放在禁止明星代言,不如做好品牌的质量监督,正视广告审查的规范化”。
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广告学教研室讲师莫莉。莫老师认为,新广告法有助于规范一些明星代言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比如明星并没有使用过产品,但利用其形象、言辞使得消费者对产品功能、品质的认识产生偏差,误导消费。”但是莫老师也表示,从广告从业者的角度来看,新广告法仍存有一些漏洞,例如一些代言人将“仅使用过一次”与“使用过”完全划上等号,代言 一些品质并不如其所言的产品等。这些空子仍有待不断完善的法规来修补。
对于市民提出的品质把控比规范广告更为迫切的观点,莫老师认为,两者应是同时进行的两个方面,“产品品质过关了,广告宣传属实,才能确保消费者通过广告买到放心、称心的商品”。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情况,可以向他们举报,他们会到现场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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