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治理高度化解沉淀资金难题
- 发布时间:2015-09-08 09:16:3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财政资金在各领域的沉淀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如何盘活这些沉淀资金,同时避免新的沉淀资金产生、增长,并让财政资金合理匹配于相应的支出责任,则是当代财政治理之要义。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放缓,这从某种意义上给财政收支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这个大背景下,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国家运转的核心领域,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财政问题,而是成为了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制度,不仅仅强调了事权与财权匹配,更强调了这种匹配在具体财政收支中的落实。但诸多历史原因形成的实际情况却并不乐观,审计署今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18个省本级财政有存量资金1.19万亿元。这些存量资金中有相当部分并未及时步入预算执行的轨道,甚至有些部分曾成为长期沉淀资金。国务院对相关问题也引起高度重视,早在2013年7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而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亦有提及,显然本届政府已经将沉淀资金的盘活和使用列为财政改革的重要环节;今年4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明确提出要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因此,需要继续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盘活沉淀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的效用。而统筹使用的财政资金则应重点向中西部倾斜,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农村贫困地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对存量资金较多的部门适当调减来年预算总额,清理整合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各部门专项资金,对专项用途资金实行清单制管理。长此以往,则可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与财力相匹配的财税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更好支撑经济发展。
目前来看,此项改革的效果已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财政部已在2014年底要求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部分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此前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地方各级政府应收回同级各部门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243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目前各级财政将已收回沉淀和违规资金2500多亿元,加快统筹用于急需领域。而且财政部明令要求,财政存量资金没有明确交回期限的,应限期交回,逾期未交回的,同级财政可通过调减当年或以后部门预算等方式扣回,财政存量资金已经交回的,同级财政要抓紧提出统筹使用方案,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第二方面,继续清理财政专户,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财政资金一般存放到国库单一账户,但由于客观条件,我国也允许财政资金存放在国库之外的财政专户上,财政专户是一种财政性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这使得财政资金管理分散,资金运行效率低。目前财政部已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转列到一般公共预算中,未来还会继续全面清理财政专户,严禁违规虚列支出,严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和规模。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第三方面,目前已对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占比设定上限,2015年起不得在预算外新设偿债准备金等,并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确保资金和项目对接。
当然,在化解财政沉淀资金的同时,我们还应在预算法的框架下继续完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仅仅把支出责任与事权高度匹配起来,更应形成良好的运行规范,使财政改革在国家治理的核心环节发挥积极而重要的推动作用。(作者单位:财政部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