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指数涨跌到“红线”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
- 发布时间:2015-09-08 01:32:24 来源:郑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沪深指数涨跌到“红线”
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
据新华社上海9月7日电(记者潘清)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7日,三大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通知,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交所当日发布的通知,指数熔断机制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据了解,指数熔断机制方案要点及主要考虑如下:
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
采用更有利于抑制过度交易、控制市场波动的双向熔断。境内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既出现过恐慌性下跌,也出现过过快上涨,包括因事故导致市场短期大幅上涨的情况。因此,当市场“暴涨”时也需要熔断机制稳定市场亢奋情绪,防范投资者对市场上涨的过度反应,使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一步确认当前的价格是否合理。
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期权合约的收盘价仍按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熔断机制全天有效。考虑到境内A股市场尾市阶段容易出现非理性大幅波动,因此A股在尾市阶段仍进行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仅上午实施熔断,无论触及5%还是7%引发的暂停交易,下午均恢复交易,以便股指期货计算交割结算价,平稳交割。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