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领退休金非新政 30年前已有规定
- 发布时间:2015-08-27 06:57: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有媒体发文称,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美籍华人可以领取国内退休金,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此条新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一些网友认为让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享受和国内人员一样的待遇,这对国内退休人员不公平,也有网友对该政策表示支持。
北京青年报记者经查询后发现,外籍华人领取国内退休金的政策并非新政,而是一项已经实施了30多年的“老政策”。根据规定,在国内办理退休手续后移居国外的退休、退职人员在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正常领取国内养老金。
热议
外籍华人可不可以领国内退休金
近几日,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到, 据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表示,今年下半年起,在美国居住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中国籍已取得绿卡或已加入美国籍)可以领取国内养老金。
报道内容引起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对这项政策表示不理解,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国内退休人员来说并不公平。有网友表示,外籍华人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不应该和中国公民一样享受国内的社会福利政策。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政策合理,有网友解释说,我国的“统筹养老”制度就是之前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之后,退休人员按照在职期间缴纳和积累的养老保险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无论是否为中国公民,只要是在国内工作并且办有退休、离休手续的,理所当然享有领取中国养老金的权利。
有网友表示:“退休后移民其他国家,至少曾以中国人身份在中国工作并为社会出力的,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应该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养老保险金。”
释疑
30年前已有规定 一月前简化手续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外籍华人可领退休金”的政策早在1985年就出台了。当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就已经发布过《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其中提到,“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也就是说,只要持有离退休证明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国内待遇。
日前,外籍华人领取退休金的方式进行了一些调整。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
按照新规定,申请人无需向领事馆提交退休证明,简化了申请手续。
专家
出于保护个人财产权角度理应支付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保障所副教授路锦非表示,即便退休的人加入他国国籍,只要他在国内履行了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义务,便符合相关养老保险法的规定。出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的角度,理应支付其基本的养老金。
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杨桂宏表示,这项政策已经推行很多年了,“不是新鲜事儿了”,而且相关的法规一直在规范、简化办理流程。
杨桂宏说,有些国家,只要加入该国国籍就可以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障,例如英国,“这部分人如果在国内退休,就可以领取两个国家的养老金,这可能是引起国内一些网友不满的原因。”
但他同时表示:“即便如此,他们在国内工作期间也是为社会创造了价值的,有自己的社会贡献,退休后领取国内的养老金是合法的。”
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实习记者 张楚乔
线索提供 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