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土地流转激活现代农业
- 发布时间:2015-08-12 01:00: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作为30多年前全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西部农业大省四川如今正吹响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号角,其中,眉山市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放活土地经营权,并以此为农村改革突破口,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使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土地“三权分离”解放农民
50岁的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农民张碧华种了半辈子地,前几年曾因家里的土地“卖也卖不掉、种也没法种”而发愁。如今,随着新一轮农村改革铺开,她开始真正尝到土地带来的“甜头”。
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跨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两个区,北部是四川天府新区,南部是眉山市主城区,属于典型的都市近郊型农业园区。盛夏时节,记者在园区内的彭山区公义镇马林村见到村民张碧华时,她正在果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葡萄架下剪枝。
“原来家里的5亩多地,先是种水稻,不挣钱,后来种川芎、泽泻,最好的一年才挣了三四千元钱。”张碧华说,现在年轻人都在外打工,不愿回家种地,家里的地“卖也卖不掉、种也没法种”。
果怡农业总经理贾强说,公司2014年在当地流转土地260亩种植葡萄,亩产葡萄3000斤,批发价每斤10元,每亩地年产值达3万元。
眉山市委副秘书长宋良勇说,园区内类似这样的农业公司很多,目前,土地租金一般按每亩800斤稻谷的市场价付给农民,农民就近在农业公司打工,每月工资1500元至1800元。
“我们把土地流转给农业公司,又在农业公司干活,租金加务工收入一年接近2万元,比原来强多了。”张碧华说。
地处成都平原南端的眉山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其辖区内有重要的粮经作物基地东坡区、彭山区,有四川第一、全国第三人口大县仁寿县,这使得眉山农村改革探索历来举足轻重。
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中,眉山以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为核心,放活土地经营权,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使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在位于仁寿县的眉山天府花海观光农业园区内,千亩花卉争奇斗艳,不少游客穿梭其间。园区管委会主任陈青松说,园区2013年成立,有耕地2.5万亩、林地2.6万亩,集休闲、观光、摄影等于一体;目前,园区内土地流转率达到40%,花卉园林产业面积达1万余亩。
园区内“蝶彩花卉园”经营者范世明告诉记者,他经营的花卉园面积1500亩,主要种植非洲菊、玫瑰,非洲菊,每亩年产值4万元以上,玫瑰每亩年产值2万元以上;在花卉园内常年务工的当地农民有130多人,年人均务工收入1.5万元。
将土地流转给“蝶彩花卉园”又在此打工的清水镇石鼓村村民徐孝明说,“现在一个月挣的钱,比以前一年种地都多。”
眉山市委书记李静说,新一轮农村改革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进程中展开的,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是这一轮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目前,眉山市正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决策部署,从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等几个方面着力,抓好新一轮农村改革。
记者了解到,当前,农民已从城乡“两头跑”变成“两为难”:既不甘心守着家里几亩地过日子,又放不下家里的土地。有些农民是在农忙季节回来种地,还有些农民让亲戚帮着种。这样一来,土地出产率降低了,还有些地没人管就荒废了。对此,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这一改革新举措,鼓励外出打工的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使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土地经营权抵押破解贷款难
在彭山区观音镇果园村,青年种植大户张籍友5年前大学毕业后,流转土地33亩种植葡萄,建成了自己的紫藤家庭农场,如今,规模已发展到66亩,种植品种不断增多。尝到家庭农场的甜头,张籍友决定今年将葡萄大棚进行改造,但由于改造大棚、购买肥料和新流转土地都需要钱,资金短缺让他头痛。
“没想到,现在我们能凭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了。”今年6月,张籍友凭借其66亩葡萄、草莓、红心蜜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设施和种植存续期的预期经营收益等,作为银行抵押物,获得邮政储蓄银行100万元贷款。
彭山区是国务院2014年确定的全国农村改革第二批34个试验区之一,张籍友获得的这类贷款,就是改革试验其中一项。
彭山区委常委郭茂说,为稳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试点,彭山区与邮储银行彭山支行共同确定了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订单抵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涉农直补资金担保、林权抵押、蔬菜大棚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等多个创新业务。目前,彭山区建立了1000万元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基金;邮储银行彭山支行每年匹配贷款资金1亿元,农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为200万元。
眉山市委副秘书长、市深改办常务副主任王军说,新一轮改革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的“抵押贷款难”。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民仍然有长期稳定的承包权,能够一直收取租金,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而经营土地的人则可以用他的经营权来抵押。
“经营权抵押给金融机构,但这并不影响农民作为承包农户和集体土地的承包关系。”王军告诉记者,即使经营者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农民作为土地承包人的权益也不受损害,金融机构只能以土地经营获得的农产品收入或者地租收入先进行偿还。
引导农村居民实现身份转变
在王军看来,“三权分离”后农民通过农村土地的转让承包获得租金,就是转让了经营权获得收益,如果需要时还可以再拿回来。农民把地转包给别人,让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两口子去城里可以安心打工,一年下来,土地租金加上打工挣的钱,家庭收入比以前提高了。而对于租种土地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土地经营规模上去了,农业生产效率也随之提高。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当前各地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从四川等我国南方地区实际情况来看,包产到户后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至今,30多年来,小块、分散农业生产的投入、产出效益已到极限;同时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谁来种地”问题凸显。
记者采访的相关干部认为,从目前实践来看,以“三权分离、家庭承包、多元经营”为基本特征的新一轮农村改革,能够有效放活土地经营权,且兼顾了城镇化、工业化背景下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兼顾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与公平。结合四川农村的探索,他们认为几个方面需重视:
——土地流转需坚持群众自愿与政府引导结合。各地推进农村改革,既要避免农民对业主“坐地起价”,又要避免农民土地“被流转”。
宋良勇说,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做法是,在土地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立公益性、专业化的土地信托流转服务公司,引导农户通过信托方式规范流转土地经营权;由村委会收集、整理、汇总农户流转意愿,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公司提出委托申请,并签订土地信托流转协议。
——解决好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后“身份转变”问题。
“眉山整合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要素,引导农村居民实现身份转变。”王军说,例如通过县城集镇购房、拆迁安置、土地“双挂钩”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引导天府新区、集镇周边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通过免费技能培训、劳务推荐等,引导农村适龄劳动力转变为产业工人;鼓励有技术懂经营的农村能人、专业大户成为农业业主;对留守农村的群众,引导其就近就地在农业业主处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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