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和组织体系促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 发布时间:2015-08-11 15:29:20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湖北银监局局长 赖秀福
湖北银监局将紧紧围绕“支持推动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银行业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共同成长、共担风险、共享成果”这一基本原则,从完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三个方面着手,引领辖内银行业机构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武汉金改方案”的各项要求。
完善科技金融制度体系。科技金融不同于一般业务,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创新性的特点,需要建立针对性强、衔接配套的银行业经营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为落实金改方案提供制度保障。湖北银监局将尽快研究出台“银行业落实金改方案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机构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先行先试,适当提高科技贷款不良容忍度,优先支持科技信贷资产证券化,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宽松的监管环境;同时,引导银行业机构针对科技金融业务特点,对经营管理模式进行顶层再造,建立全新的风控、同业合作、服务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湖北银监局将坚持双轮驱动,一手抓传统银行业机构,鼓励其做大做强,一手抓新型市场主体,支持其发展壮大,形成既分工协作、又充分竞争的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一方面,充分发挥传统金融力量。在当前金融格局下,传统银行业机构仍然是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要充分发挥这些机构的优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发展壮大新生金融力量。探索符合湖北实际的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路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支持依托武汉科技、智力要素密集的优势,有序推动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挖掘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新兴金融业态在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上的潜力。此外,积极支持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业务。
完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围绕“共同成长、共担风险、共享成果”这一原则,重点建立四项机制: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银行业机构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与银行业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各方的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科技金融供给方与需求方的信息共享,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三是跨业合作与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业机构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等开展合作创新,探索通过投贷联动、银保联动等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共同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四是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考核监测体系,实行定期考评,将工作成效与监管宽严度挂钩,激励银行业切实提升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