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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 照亮农民新“钱途”

  • 发布时间:2015-08-11 01:00: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山西省吉县屯里镇窑渠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全村1076口人,人均收入只有2000多元。“我们村子在山里,交通不方便,又没有可以开发的资源,经济一直发展不起来,”窑渠村党支部书记刘创立说,“去年省里启动光伏扶贫,给我们村安了一座100千瓦的光伏电站,也给我们带来了希望。”

  在窑渠村村口的荒地上,一座占地3.3亩的光伏电站格外显眼:10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400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配电室内,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了电网……“从今年1月7号并网,到7月底,这个电站已经发电7万多千瓦时,”刘创立说,“我们村年平均日照约2000小时,估算年发电量约为13万千瓦时,可收入12万多元。”

  窑渠村是山西近年来大力发展光伏扶贫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作为国家光伏扶贫首批试点省份之一,自去年10月以来,山西选取了临汾、大同两市的汾西、大宁、吉县、天镇、浑源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试点,每个县确定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率先启动10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试点工作。截至目前,50个试点村100千瓦光伏电站建设已全部启动,其中10个村已经建成、5个村已并网发电。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部,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建设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根据测算,在山西的贫困村建设1个100千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每年收入在12至15万元,可为村集体提供25年连续稳定的经济收入。

  为确保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发挥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加收入的示范作用,山西省扶贫办明确村庄100千瓦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电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支配。

  “变‘漫灌’为‘滴灌’,光伏扶贫是‘最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扶贫举措。”山西省扶贫办主任王立伟说,光伏扶贫工程对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就业,改善农村用能条件,具有明显经济带动作用;以贫困村为单位建设光伏电站,所产生的收益成为村集体的“资金源泉”,使村集体能够组织投资开发更多项目,而且长久受益。

  据悉,山西省目前已向国家能源局积极争取500兆瓦光伏扶贫并网指标,并将光伏扶贫试点扩大到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今年首先在每个县选择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同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拓宽老区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光伏扶贫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难题,大规模推广主要是资金难题。”山西省吉县扶贫局局长党建民说,“光伏扶贫试点工程静态投资约0.8万元/千瓦,建设一个100千瓦的光伏电站约需要80万元,省里计划安排5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但仍有30万元的缺口。”

  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对于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多数试点村采取企业垫资或村民捐资等方式解决,如临汾市组织每个参与地面集中电站建设的竞标企业,建设1个试点村100千瓦光伏电站并补足资金缺口;浑源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浑源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垫资。

  一些基层扶贫干部认为,开展光伏扶贫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使贫困群众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直接。促进光伏扶贫的发展,关键要从政策机制上,捋顺市场秩序,尽早找到一个可持续、各方共赢的路子,制定一套完善的光伏扶贫政策机制;在实施中,除了考虑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一定还要兼顾到扶贫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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