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助P2P去担保化
- 发布时间:2015-08-08 09:29: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记者 金小茜)最高人民法院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业界专家认为,规定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将从法律层面推进P2P网贷行业去担保化。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贷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规定对于P2P网贷行业争论已久的去担保化问题从法律上给出了明确定位,即认同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说,而对于平台以各种形式宣称承诺垫付的,法律均对出借人要求平台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予以支持。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在我国,P2P行业在起步阶段时,网贷平台为让投资人建立信任感选择兜底、担保,误导了投资者,也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规定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担保条款可成为维权依据,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将推进平台去担保化,P2P网贷平台考虑到风险问题,未来会在产品宣传方面进行调整,避免夸大宣传、恶性竞争,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24%和36%两个分界点,安丹方认为,这将促进P2P网贷行业利率市场化,规范P2P网贷行业中利率畸高(超过36%)交易。
安丹方建议,P2P网贷平台要加大对借款人信息的披露,如果未来征信体系可以完善,能出具类似美国借款人的信用评分,投资人才能通过平台的风控及信息描述做出投资判断,这样P2P网贷平台才能回归其中介本质。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