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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多措并举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8-07 19:30: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贵州省积极实施民营经济倍增计划和提高民营经济比重行动计划,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民营经济支持力度。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4.4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新兴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等,其中专项资金6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

  二是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2015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7亿元,市县安排资金3亿元以上,推进“3个15万元”政策深入实施,扶持微型企业2万户。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等行业微型企业发展。

  三是推进“贵园信贷通”政策落实,缓解产业园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合作银行按不低于代偿补偿金8倍的信贷规模向园区企业提供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2014—2015年,省财政已安排代偿补偿金4亿多元。推进“黔微贷”政策落实,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同时,按照“打捆操作、风险共担、全面覆盖”原则,在2014年安排7000万元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从省级微型企业扶持资金中提取1亿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模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放大倍数约为30倍,支持承贷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微型企业及其创业者实行贷款需求全覆盖。充分发挥全省担保联盟作用,通过有效整合担保资源,鼓励再担保机构与资信评级好、担保业务稳定、经济实力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四是启动民营企业财务专项服务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联合开展民营企业财务专项服务工作,对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分类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技术创新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六是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规范涉煤收费管理,在全国率先公布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暂缓对煤炭企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理取消矿山可持续发展基金等19项乱收费、乱摊派项目,规范其他类别涉煤收费管理,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省级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招标过程中,把扶持中小企业相关条款明确在招标文件上,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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