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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众筹还游走在法律监管空白处

  • 发布时间:2015-08-07 08:32:07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晨

  瞄上互联网金融的房企,今年玩众筹的花样不断翻新。最近两个月,包括远洋、今典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纷纷推出或宣称要推出众筹新产品。与此前第一代房产众筹产品不同,目前的新产品摆脱了之前的“定式”——单纯通过众筹来买房,而是增加理财功能升级众筹模式。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房产众筹还游走在法律监管的空白处,参与者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买房钱变理财款

  7月15日,华远地产与诺亚财富联合发起创新型房地产众筹产品。据了解,购房人通过诺亚员工宝平台,可购买针对华远地产在京3个项目的众筹产品,起点是1万元,期限为半年。购房人不仅可获得约6%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还可获得8.8折至9折的购房优惠。

  华远地产总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华远地产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此次众筹资金是专款专用,资金用途实行监管。如果客户到期未购买房产,本金连同6%年化收益由诺亚员工宝退回客户账户。”诺亚财富集团品牌市场中心相关人士透露,“我们引入了第三方托管银行进行资金监管。”

  事实上,华远此次推出带有理财性质的众筹产品并非市场的首例。今年6月,快钱公司等联手推出的中国首个商业地产众筹项目“稳赚1号”,起点1000元。“稳赚1号”募集的资金全部投资于只租不售的项目,投资人可以获得这些广场的收益权,享受商铺租金和物业增值双重回报,预期合计年化收益率可达12%。

  房产众筹存有风险

  记者发现,在华远此次推出的众筹产品中,专门设立了“风险揭示”说明,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有可能存在的风险。易居智库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虽然带有理财性质的房产众筹产品,比普通理财产品收益率略高,但是房企能否保证如期兑现收益承诺,尚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此类众筹产品缺乏资金监管,存在一定风险。”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由于我国法律对众筹没有明确立法,导致房产众筹这种新兴融资活动暂时还未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严格把关和具体规范参照,隐藏着不可估量的法律风险。参与房产众筹的人们倘若遇到众筹出现问题,将难以依据法律主张权益。

  众筹亟待法律明确规范

  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奎律师说,今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涉及众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意见》对股权众筹融资做了原则性规定,明确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的监管部门,但对于众筹具体操作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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